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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库署

图片来自zhupiter

财政部国库署中华民国财政部的直属机关,组织可追溯至1911年成立的“财政部国库司”。负责中华民国国库的收支及管理,和岁入岁出预算编制、执行工作。[1]

沿革

  • 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中央政府下设财政部,财政总长之下设有国库司、公债司、赋税司、钱法司、会计司;随后的北洋政府财政部改国库司为库藏司、改钱法司为钱币司;其中的库藏司掌理国库的资金运用及出纳管理。
  • 1928年12月修正《财政部组织法》,财政部设2署6司3处,国库司掌理国资运用、拨款命令复核、基金保管及国库出纳管理等事项。
  • 1940年3月26日修正《财政部组织法》,改设3署5司2处。国库司升格为国库署,下设4科1室。
  • 1942年2月10日《财政部国库署组织法》修正为《财政部国库署组织条例》,设6科2室。
  • 1981年7月22日修正《财政部国库署组织条例》,设4个业务组及3个行政室。
  • 1999年7月1日因精省承接台湾省政府财政厅之国库业务,台湾省税务局更名为财政部中部办公室,财政部中部办公室以财政部赋税署名义对外行文。
  • 2000年4月19日,配合烟酒专卖改制,组织增设1组(5组4室)。
  • 2004年7月1日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原财政部金融局(公益彩券)、保险司部分业务由国库署接办。
  • 2007年8月1日,财政部中部办公室(国库业务)编制整编为3科。
  • 2012年2月3日,总统令,制定公布《财政部国库署组织法》。
  • 2012年3月8日,为因应行政院组织调整行政院令,定《财政部国库署组织法》自2013年1月1日施行。
  • 2013年1月1日,《财政部国库署组织法》施行,国库署与财政部台北区支付处组织整并,下设6组5室,各组并分科办事。
  • 2018年9月17日,财政部(含国库署及赋税署)搬迁至台北市文山区罗斯福路六段142巷1号(财政部财政园区)。

组织

置署长、副署长及主任秘书,下设六组五室。

  • 人事室
  • 主计室
  • 政风室
  • 秘书室
  • 资讯室
  • 库务管理组
  • 支付管理组
  • 债务管理组
  • 公股管理组
  • 财务规划组
  • 烟酒管理组
  • 中部办公室(支付大楼)业务:支付管理二科、烟酒查缉科、地方建设基金科。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国库署,zhupi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