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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食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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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食物局(英文 Environment and Food Bureau[1][2])成立于2000年1月1日,现已解散;本部门曾经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环境保护、环境保育、食物及环境卫生的决策部门,辖下设有三个执行部门——环境保护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和渔农自然护理署。
环境食物局唯一一任局长为任关佩英。
历史
本部门成立之前,环境事务和食物卫生原来分别由规划环境地政局及市政局/区域市政局负责。因应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以改革为名解散两个市政局,遂成立本部门。
2002年7月1日,因为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推行问责制,环境食物局于决策部门重组时解散。辖下执行部门分别归入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
2007年7月1日开始,香港政府在环境及食物范畴的管理工作分别由环境局及食物及卫生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