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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江西人,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家。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李曙光(1963年),男,江西人,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家。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1]、博士生导师。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立法起草小组成员,曾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曾任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3]。著有《法思想录》、《经济法学》等作品。

个人事迹

曾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4][5]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校徽的整体图形为学校的中英文名称环绕橄榄枝托起的正义剑和天平,中文为邓小平题写的“中国政法大学”。 整体色调为紫禁红,与白色背景交错相间。紫禁红代表着热情、向上以及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同时也是中国法官袍的前襟配色。 外圆圈内上方是邓小平同志亲笔为该校题写的汉字校名,下方为英文校名。 标志的主体部分由天平组成,天平的支撑部分被替换为尖顶圈底的剑形图案,既似捍卫公平、正义、法治的宝剑,又似开启知识大门、通往法学最高殿堂的钥匙。 宝剑剑柄上的数字“1952”代表了学校的成立时间,天平四周围绕的橄榄枝则寓意和平、友爱。

1983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法学硕士学位。[6][7]

1989年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所。

199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2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任职。[8][9]

研究方向

  经济法理论、破产法、公司并购与重组、法治改革、法制史等。[10]

主要成就

  在中国加强立法建设中,李曙光先生为破产法与国有资产的立法作出了巨大贡献。自80年代中期开始研究企业破产与兼并问题,是该领域国内最早的开拓者之一,也是中国新《破产法》和《国有资产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证券投资基金法》立法修改小组成员中唯一的法律界人士。

主要学术活动

  2000-200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任访问学者。兼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国有资产法》立法起草小组成员和新《破产法》立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中国改革基金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兼职研究员,国际破产协会成员委员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等。自九十年代初期始,先后参与《反垄断法》、《证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五年立法规划、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1995-1997年担任亚洲开发银行与中国政府合作项目——中国国有企业破产重组项目中方首席顾问。1998-1999年担任世界银行企业改革项目中方专家。2001年任世界银行与国家经贸委合作项目中国沈阳市破产改革项目首席专家。2004年任全国人大与世界银行合作项目-中国破产法立法改革项目专家组组长。。并就法律和经济改革项目先后考察过德、澳、美、日、英、荷、法、意、俄等国。

主要科研项目

  1、教育部国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有资产法律保护机制研究》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国有资产法立法研究》,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破产法律制度研究》,

  4、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破产法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5、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破产欺诈法律规制研究》

个人作品

  著有《中国企业破产与重组》(1996)、《中国企业重组操作实务全书》(1997)、《政治中国》(1998)、 《MBO---管理者收购》(1999)、《晚清职官法研究》 (2000)、Bankruptcy Law in China: Lessons in the Past Twelve Years(《哈佛亚洲季刊》2001年冬季号)、《新破产法起草中的几个重要问题》(2002)、《论宪法与私有财产权保护》(2002)、《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软肋" 》(2002)、《中国经济转型:成乎,未成乎?》(2003)、《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转型期的改革》(2003)、《加快制定国有资产法》(2003)、《转型法律学--市场经济的法律解释》(2004)等百万字的著作及论文。

代表性专著

  1、《转型法律学》,李曙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

  2、《法思想录》, 李曙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3、《晚清职官法研究》,李曙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

  4、《破产法制度设计与操作指引》,李曙光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12月版

代表性教材

  1、《经济法学》,李曙光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代表性论文

  (一)一类论文

  1、《公司法的模式、理念与修改》(独著,8000字) 《新华文摘》2005年第3期

  2、《从身份到契约》(独著,5000字) 《新华文摘》1999年第2期

  3、《“中策现象”带给我们的启示》(独著,2500字) 《新华文摘》1994年第10期

  4、《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取向》(独著,6000字) 《新华文摘》1994年第7期

  (二)部分核心刊物论文(以下均为独著)

  1、《论新破产法第30条中的债务人财产制度》,《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01期

  2、《经济法词义的解释与理论研究的重心》,《政法论坛》,2005年第6期

  3、《新破产法的制定与中国信用文化与信用制度》,《法学家》,2005年第2期

  4、《行政许可、政府干预与政府转型》,《开放导报》,2004年第6期

  5、《中国大陆新破产法立法关键问题的探讨与思考》,《月旦民商法研究》,2004年第4期

  6、《中国的经济转型:成乎?未成乎?》,《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3期

  7、《中国的公司治理及其转型期的改革》,《政法论坛》,2003年第3期

  8、《论宪法与私有财产权保护》,《比较法研究》2002年第1期;转载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宪法行政法学》,2002年第3期

  9、《关于新<破产法>起草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

  10、《Bankruptcy Law in China: Lessons in the Past Twelve Years中国破产法实施十二年的经验教训》(英文论文),《哈佛亚洲季刊》,2001冬季号

参考资料

  1. 李曙光:请为中小企业减税负 - 卡盟网. www.kameng.com. [2017-10-03]. 
  2. 《破产法》起草人李曙光:告诉市场怎样做蛋糕才好吃. finance.ifeng.com. [2017-10-03]. 
  3. 委员会. www.bjac.org.cn. [2017-10-03]. 
  4. 李曙光-法学院 - 中国政法大学 2017年11月4日 - 李曙光 学位: 职称: 职务:... 李曙光 学位: 职称: 职务: 友情链接: 法治政府网 法律诊所网 中国军事法律网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职研修网 ..
  5. 李曙光教授,法学博士 -法与经济学研究院 2014年3月1日 - 李曙光 性别:男 学历:法学博士职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 教...
  6. 李曙光:光明烛照济天下 曙光冉冉暖学子-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 2014年10月28日 - 提起李曙光,便会引出众多的头衔与荣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
  7.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引用日期2017-02-10]
  8.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官网[引用日期2017-02-10]
  9.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 .中国法学会.2015-06-29[引用日期2017-02-10]
  10. 我校李曙光教授当选国际破产协会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精品学习网.2013-12-12[引用日期20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