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科学技术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开封市知识产权局)是主管全市科技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1]。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开封市(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五)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七)牵头全市科技服务和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负责我市两院院士的培育和支持工作,承担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开封市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开封市政府机构介绍,开封市人民政府
- ↑ 科技成果转化 看这个就够了 ,搜狐,2016-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