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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青日札 |
留青日札
《留青日札》是明田艺蘅撰笔记,三十九卷。是书杂记明朝社会风俗、艺林掌故。
原文
书中零星记及政治经济、冠服饮食、豪富中官之贪渎、乡村农民之生活,以及刘六、刘七、白莲教马祖师之起事情形,颇有资料价值。如卷一“风变”记载皇帝选绣女引起的民间恐慌:
隆庆二年戊辰正月元旦大风,走石飞沙,天地昏暗。至初八、九日,民间讹言朝廷点选绣女,自湖州而来。人家女子七八岁以上,二十岁以下无不婚嫁。不及择配,东送西迎,街市接踵,势如抄夺。甚者畏官府禁之,黑夜潜行,唯恐失晓;歌笑哭泣之声,喧嚷达旦,千里鼎沸。无问大小长幼美恶贫富,以出门得偶,即为大幸。虽山谷村落之僻,亦皆不免。
一富家偶雇一锡工在家造腊器。至半夜,有女不得其配,又不敢出门择人,乃呼锡工曰:“急起!急起!可成亲也”。锡工睡梦中茫然无知,及起而摹搓两眼,则堂前灯烛辉煌,主翁之女已艳妆待聘矣。
明代宫廷选绣女,本是一种虐政,百姓对此反感之极。所以一闻谣言,就天昏地暗、仓皇失措,造成人间无数悲剧。卷四记查抄刘谨、钱宁、江彬、严嵩等人家产,备列细目;叙严嵩义子鄢懋卿贪赃枉法,以及明初富翁沈万三事,亦俱载始末,都是有关朝政的史料。卷二“悬鸡”条,记京师一豪绅宴客,一席就用了一百三十多只鸡,可见明代上层奢侈之风。书中还记载一些民间恶习,如卷一记载的作者家乡杭州赌博之风,田地、房产、妻妾子女皆可以抵押,以至家破人亡。卷二记载徽州等处“弄新妇”恶习:新媳妇入门,众亲戚百般戏辱,以至有的新妇不堪毒虐而自缢的。
留青日札三十九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田艺衡撰。艺衡有《大明同文集》,已著录。是书欲仿《容斋随笔》、《梦溪笔谈》,而所学不足以逮之,故芜杂特甚。其中诗谈初编、二编各一卷,玉笑零音一卷,大统历解三卷,始天易一卷,皆以所著别行之书编入,以足卷帙,尤可不必。
出《四库总目提要》
现状
《留青日札》现存有明刻本,通行本为《记录汇编本》。 今有:《留青日札》中华书局据明刻本排印,1985年版;《留青日札》朱碧莲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笔记小说,1992年版;《留青日札》齐鲁书社,1997影印本。[1]
参考文献
- ↑ 元末明初沈万三到底有多有钱,搜狐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