漿細胞瘤
漿細胞瘤是指發生於骨髓以外的惡性漿細胞的增生,包括骨的孤立性漿細胞瘤(solitary plasmacytoma)髓外漿細胞瘤(Extramedullary plasmacytoma,EMP)。其病因未明。骨髓瘤的診治方案上以放射治療為首選,同時根據情況可採用手術治療、聯合化療等治療方案。治療方案根據疾病亞型和病人病程、病情的不同而不同。[1]
目錄
疾病分類
漿細胞瘤是指發生於骨髓以外的惡性漿細胞的增生,包括骨的孤立性漿細胞瘤(solitary plasmacytoma)髓外漿細胞瘤(Extramedullary plasmacytoma,EMP)
骨的孤立性漿細胞瘤
原發於骨骼的、單個孤立的漿細胞瘤稱為骨的孤立性漿細胞瘤(solitary plasmacytoma)。孤立性漿細胞瘤是一種少見的惡性漿細胞病,約占全部惡性漿細胞病的3%。發病年齡較多發性骨髓瘤小。[2]
臨床表現
在 WHO 2001 年淋巴瘤分類中將其列為 B細胞淋巴瘤中的一類。
診斷標準
英國血液學標準化委員會/英國骨髓瘤協會指南工作組在2004年提出的推薦診斷標準為:
- 漿細胞克隆性增殖造成的單一區域的骨骼破壞;
- 局部病變以外的骨髓細胞形態學檢查和骨髓活檢正常;
- 局部病變以外的骨髓檢查包括長骨X線檢查正常;
- 沒有因漿細胞病造成的貧血及高鈣血症或腎衰;
- 血清或尿液單克隆免疫球蛋白缺乏或水平低下;
- 脊椎骨MRI掃描沒有發現其他的損害。
治療
治療以局部放射治療為首選。如果病變局限易於切除,則手術切除後局部放療效果更佳。當脊椎骨受損發生壓縮性骨折時,尤當並發神經系統損害可能導致截癱時,可行病椎切除、人工椎體置換術,術後予以局部放射治療,多可獲得滿意效果。[4]
預後
本病的預後優於多發性骨髓瘤,本病可發展為多發性骨髓瘤,原發病變在四肢骨骼者,相對較少向多發性骨髓瘤轉化,進展為多發性骨髓瘤後,其臨床表現、治療措施及預後與多發性骨髓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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