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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山建設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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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山建設管理局,曾經是中華民國臺灣省管轄的管理局,存在於1973年至1981年約8年的時間,以原臺中縣和平鄉的梨山、平等兩村為轄區,包含青山、達見(德基)、佳陽、福壽山、梨山、松茂、環山、志良、武陵、勝光、思源等地,受臺灣省政府指揮監督,辦理轄區內的建設及行政管理事宜。局址設於梨山賓館旁,即今日的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梨山管理站。[1]
目錄
沿革
- 1967年7月11日,梨山地區建設委員會成立,隸於臺灣省政府民政廳之下。
- 1967年7月12日,數名經濟學家劉大中、蔣碩傑、顧應昌、費景漢在時任中華民國經濟部部長李國鼎陪同下,於福壽山農場梨山行館會見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是為「梨山會議」。
- 1971年5月15日,臺灣省政府通過設立梨山管理局。
- 1972年5月1日,行政院核定名稱改為梨山建設管理局。
- 1973年2月19日,臺灣省政府的改制公文正式發出。
- 1973年2月22日,行政院正式核定通過改制。
- 1973年7月1日,梨山建設管理局正式升格,直轄於臺灣省政府。
- 1973年12月29日,梨山建設管理局與臺中縣政府辦理業務交接。
- 1980年12月2日,設立梨山風景特定區,並發佈梨山建設管理局降編辦法。
- 1981年3月1日,降編為梨山風景特定區管理所,改隸於臺灣省政府交通處之下。
- 1994年4月1日,降編為梨山風景區管理所,改隸於臺灣省政府交通處旅遊事業管理局之下。
- 2001年3月16日,降編為梨山管理站,改隸於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之下,無對外獨立發文權。
編制
初建時期
管理局置簡任局長一人,由臺灣省政府任命,並設主任秘書一人襄理政務。
直屬單位:
- 秘書室
- 行政科
- 建設科
附屬單位:
- 警察所
- 衛生所
- 自來水廠
裁撤前夕
管理局置簡任局長一人,由臺灣省政府任命,並設主任秘書一人襄理政務。
直屬單位:
- 秘書室
- 行政科
- 建設科
附屬單位:
特色
梨山建設管理局設立時,人口僅2000多人,面積683平方公里,但年平均國民所得超過新臺幣4萬元(相當於1050美元),為臺灣當時整體平均國民所得的兩倍,當地並有定期直升機班機,自福壽山農場的直升機場往返水湳機場。
照陽明山管理局慣例,梨山建設管理局轄區內選出的縣議員、鄉民代表等均參加臺中縣議會、和平鄉民代表會行使職權,並邀該局人員列席報告並備詢,但實務上該局局長常是直接在臺灣省議會備詢。
梨山建設管理局直轄梨山地區內戶籍、合作業務、教育、地籍管理及都市計劃工作,並兼轄德基水庫、福壽山農場與武陵農場,所屬的梨山、平等國小均改冠該局頭銜;另該局人口、土地等統計數字雖併列於當時臺中縣內,惟臺中縣需另外括號單獨併列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