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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經集注(醫藥圖書)
《本草經集注》,古代藥學著作。共七卷。南北朝梁代陶弘景所編著於(約公元480-498年前)。陶氏認為《本經》自「魏晉以來,吳普、李當之等更復損益,或五百九十五,或四百四十一,或三百一十九,或三品混揉,冷熱交錯,草石不分,蟲獸無辨,且所主治,互有得失,醫家不能備見」等問題,於是給予整理、作注。又從《名醫別錄》中選取365種藥與《本經》合編,用紅、黑二色分別寫《本經》與《別錄》的內容,名之為《本草經集注》。本書原書已佚,現僅存有敦煌石室所藏的殘本。但原書中的主要內容,還可從《證類本草》和《本草綱目》之中見到。1955年群聯出版社曾據此出版影印本。[1]
目錄
基本信息
書名:本草經集注
作者:陶弘景
類別:醫學著作
頁數:共7卷
出版時間:公元480-498年前
書本內容
本書共7卷,載藥730種,分玉石、草木、蟲獸、果、菜、米食、有名未用7類,這是藥物分類的一個進步,但每類之中仍分三品。[2]又創「諸病通用藥」,如治風通用藥有防風、防已、秦艽、芎勞等,治黃疽通用藥有茵陳、柜子、紫草等。這對臨床選擇用藥,有很大的助益。對藥物的產地、採集時間。炮製、用量、服法、藥品真偽等與療效的關係,均有所論述。本書問世後有很大的影響,唐代的《新修本草》就是在此書基礎上補充修訂而成的。
評論
南朝博物學家陶弘景把千仞積累的經驗和知識搜集起來,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進行了另一次總結,整理成《本草經集注》一書。共得藥物七百三十種,書中,他首創按藥物的自然屬性和治療屬性分類的新方法。首先把七百多種藥分為草、木、米食、蟲獸、玉石、果菜和有名未用等七類,這種分類方法後來成了我國古代藥物分類的標準方法,在以後的一千多年間一直被沿用,並加以發展。陶弘景還首創治療性能對藥物進行分類的方法,例如,祛風的藥物有防風、秦艽、防己、獨活等,就歸在同一類。這種分類方法便於治療參考,對醫藥的發展業起到了促進作用。
學術價值
- 首創按藥物自然屬性分類的方法。
- 對藥物的形態、行為、產地、採制、劑量、真偽等作了較為詳盡的論述。強調產地和採制方法與療效的密切關係。
- 首創「諸病通用藥」。如:治風通用防風、防己、秦九、川芎等。
- 考定了古今用藥的度量衡,規定了湯、酒、膏、丸的製作規範。
- 初步確立了綜合性本草著作的編寫模式。[3]
對中國本草學的貢獻
全面總結本草,使本草學系統化
陶弘景作《集注》之前,所見到的《本草經》是多種同名異書的本子,也是各家名醫在《本草經》中附經為說,形成的多種本子。這些不同的本子,收藏藥物數量不同,主治內容多寡不同,三品分類不同,藥性寒熱不同,藥物分類不同。總之,當時《本草經》是存在混亂情況。陶弘景考察前代醫家用藥都重視本草。如陶弘景序云:「其用藥猶是本草家意,……亦皆條理藥性。」而當時習醫者,又不重視本草。所以陶氏序云:「今庸醫處治,皆恥看本草,其畏惡相反,故自寡昧,而藥類違僻,分兩參差,亦不以為疑脫。」同時陶氏還見到當時賣藥和配合藥者,時有作弊。陶序云:「采送之家,傳習造作,真偽好惡,並皆莫測,螵蛸膠著桑枝,蜈蚣朱足令赤。……又合藥之日,悉付群下,其中好藥貴石,無不竊換。……以此治病,固難即效。」
陶氏深感本草的重要,而當時本草經存在混亂,習醫者不研究本草,採藥者和合藥者又在作弊,如此情況,怎能治好病。為此陶弘景才把本草作全面的總結,使中國本草學得到系統化。所以陶氏《本草經集注》,不僅在當時成為本草名著,而且也是後世歷代本草的典範。
《本草經集注》有承先啟後作用
自從陶弘景《本草經集注》問世,到唐代將近有160多年,在這漫長的歲月中,各個藥物的內容都有新的進展,新藥不斷地增加。所以唐代就有編修新本草的必要。唐代編修新本草,是在過去舊的本草基礎上進行編纂的。至於選擇什麼樣本子做藍本,是要經過研究的。當時流行的本草有很多種,據《隋書.經籍志》收載本草,近60種。到唐代編纂《新修本草》時,獨取陶弘景《本草經集注》為藍本,對其他50多種本草皆不用。這就說明陶氏書總結前代本草極為完備,在當時是勝過所有的本草的。
《唐本草》的編纂,除增加114種新藥及注釋外,在編寫體例上,全部沿襲《本草經集注》的舊例,所以《本草經集注》在中國本草史上有承先啟後的作用。
陶弘景發展了本草藥性
陶氏對本草經文,除將13條序文注釋外,對藥性的論述,亦有所發展。例如他在序錄中指出:「其甘苦之味可略,有毒無易知,惟冷熱須明。」又如三品藥性,《本草經》只提上、中、下三品一些原則的話,但陶氏更具體地說:「上品藥性,亦皆能遣疾,但其勢力和厚,不為倉卒之效,然而歲月常服,必獲大益;中品藥性,祛患當速,而延齡為緩;下品藥性,專主攻擊毒烈之氣,傾損中和,不可常服,疾愈即止。」這些論說,對《本草經》三品藥性是有所發展的。
關於藥物配伍,《本草經》只提君臣佐使,而陶氏認為「凡和合之體,不必偏用之,自隨人患參而共行。大抵養命之藥則多君,養性之藥則多臣,治病之藥則多佐」。
關於藥物用法和用量,《本草經》沒有提及。而陶氏提出用藥,要注意用量和用法。陶氏注云:「又有分劑秤兩輕重多少,皆須甄別。若用得其宜,與病相會,入口必愈,身安壽延;若冷熱乖衷,真假非類,分兩違舛,湯丸失度,當差(病癒)反劇,以至殞命。」
關於毒藥用量,《本草經》只言「先起如黍粟,不去倍之」。陶氏認為這樣不夠具體,藥物毒性大小強弱,各不相同,豈能單用黍粟為例。毒性不同的藥物,應以不同容積物為例。所以陶序云:「毒中又有輕重,且如狼毒、鈎吻,豈同附子、芫花輩耶?」
關於藥性的應用,《本草經》僅言「治寒以熱藥,治熱以寒藥」。陶弘景提出,除按藥性寒熱外,還要注意藥性偏長和病人性別、年齡、情志狀態、鄉土風俗等。陶序注云:「按藥性一物兼主十餘病,取其偏長為本,復應觀人之虛實、補瀉、男女、老少、苦樂榮悴、鄉土風俗、並各不同。」
創新編寫體例為後世歷代本草典範
陶氏《本草經集注》在序錄方面,除對《本草經》序文13條注釋外,又創製很多新例。如諸藥採制、合藥分劑料治法、諸病主治例、解百藥毒例、服藥食忌例、藥不宜入湯酒例、七情畏惡例、藥對歲物藥品例。此等創例,非《本草經》所固有;但後世歷代本草,皆相繼沿用;在某些方面,並有所發展。在這些創例中,體現陶氏對梁以前本草學的成就作了系統性的總結。
在陶氏所作的創例中,有很多論點,對後世藥學起着深遠的影響。
在諸藥採制方面,重視藥材原產地,提出「諸藥所生,皆的有境界」。這就開創了「地道藥材」之說。對採制藥材,則指出植物藥大多在二、八月採取。並提出「春寧宜早,秋寧宜晚;花、實、莖、葉,各隨其成熟」的採收經驗。此外陶氏重視藥品「真偽好惡」,提出鑑別藥品方法,實為開創中藥鑑定的先河。
在合藥分劑料治法中。對各種劑型製作方法,及各種藥物炮炙方法,積累了很多經驗。
例如對蜜的煉製,陶氏說:「凡用蜜,皆先火煎,掠去沫,令色微黃,則丸藥經久不壞。掠之多少,隨蜜精粗。」為後世製藥方法,提供了保貴的經驗。並在「諸病主治例」中,又創製按治療作用對藥物進行分類法。
陶氏《本草經集注》在各論方面,也有創新。例如在藥物分類方面,陶氏除保持《本草經》三品分類外,又按藥物天然來源,創立自然屬性分類法。將全書收集藥物,分為玉石、草木、蟲獸、果、菜、米谷、有名無實七類。這種分類方法,一直支配着中國歷代本草的分類。如《唐本草》、《開寶本草》、《嘉佑本草》、《證類本草》、《本草綱目》、《本草綱目拾遺》等,都是在陶氏創立自然屬性分類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保存下許多古代科技史料
陶弘景博學多聞,他不僅明醫藥,對天文、地理、博物、曆法、道教亦精通。因此他在書中記載下不少有關科技史的資料。
例如《證類本草》卷四水銀條引陶氏注云:「水銀,甚能消化金銀使成泥。」按水銀和某些金屬能形成合金,名汞齊。有些汞齊具有可塑性。
《證類本草》卷三消石條引陶氏注云:「消石,其色理與朴消大同小異,月 出月 出如握鹽雪不冰,強燒之,紫青煙起,仍成灰,是真消石也。」按消石含有硝酸鉀,強熱分解,放出氧;同時鉀鹽,強燒之,有紫色的火焰,呈紫青煙色。朴消即無此反應。這些記載,都是寶貴的化學史料。
《本草經集注》反映出陶弘景治學精神
陶弘景做學問的態度,是很嚴謹的。陶氏作《本草經集注》時,既重視文獻資料,又重視民間實踐經驗。在文獻上,陶氏書中援引的書有《博物志》、《劉涓子》、《桐君錄》、嵇康《養生論》、商丘子《養豬經》、汜勝之《種植書》、《詩經》、《禮記》、《爾雅》、《蜀都賦》等。對文獻來源,均註明出處。特別對《本草經》文,以朱書為標記,我們今日所以能識別本草經文,全歸陶氏之功。
在民間實踐的經驗上,陶氏收錄的亦很多。正如陶弘景序中所云:「或田舍試驗之法,或殊域異識之術。如藕皮散血,起自皰人;牽牛逐水,近出野老;麵店蒜韭,乃是下蛇之藥;路邊地松,而為金瘡所秘。」這些話,都說明陶氏對民間用藥經驗,是很重視的。
陶氏在注釋時遇到不識處,即注以存疑。例如《證類本草》卷三十鬼蓋條引陶氏注云:「鬼蓋,一名朝生,疑是今鬼傘也。」又地筋條,陶注云:「疑此猶是白茅而小異也。」又勒草條陶注云:「疑此猶是薰草。」類似此例很多。
此外從《本草經集注》中,還可了解到陶弘景是出自醫藥世家,精通醫學,富有救死扶傷精神。他在序文中說:「余祖世已來,務敦方藥,本有范汪方一部,斟酌詳用,多獲其效,內獲家門,傍及親族,其有虛心告請者,不限貴賤,皆摩踵救之,凡所救活,數百千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