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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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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郡为台湾日治时期的46郡二级行政区之一。隶属于一级行政区新竹州。[1]
介绍
新竹郡役所设于新竹市,所址为今国立新竹高级工业职业学校(行政大楼)。管辖新竹街、新埔街、关西街、香山庄、旧港庄、六家庄、红毛庄、湖口庄,以及不设街庄之蕃地(今关西镇锦山里马武督部落)。即今新竹市、竹北市、新埔镇、关西镇、新丰乡、湖口乡。
其中新竹街于1930年升格新竹市,独立直辖新竹州,设市役所(今新竹市美术馆暨开拓馆)。郡役所虽已不辖新竹市,但仍维持原址办公。而旧港庄、六家庄1941年合并成立竹北庄。香山庄1941年废庄,并入新竹市。
后续发展
1945年3月重庆国民政府通过之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地方政制的台湾行政区划中,,将新竹郡改制为沧海县,为该地方政制的30个县之一。因为据传丘逢甲旗下之台湾民主国兵士曾在乙未战争于关西、湖口等地与日军激战,因此国民政府特将此县以抗日名将丘逢甲之别号“沧海”为名,以纪念他在对台湾的贡献。
1945年10月,因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认为该政制不符实际,因此“台湾接管计划地方政制”并未实施,仅将州厅-郡市-街庄各级行政区改称县市-区-乡镇,新竹郡改称新竹区。1950年新竹区废止,所辖之乡镇直接隶属新竹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