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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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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發布的指揮性和強制性的公文。它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必須嚴肅審慎,不能濫用,錯用。[1]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總理、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可以發布命令。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可以發布命令。[2]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命令
概述 發布的指揮性和強制性的公文
基本信息 詞目:命令
引證解釋
現指上對下發指示
基本解釋 由上級向下級發布的權威性的指示
參考資料 資料.漢典
基本信息
詞目:命令
拼音:mìng lìng
釋義:
1、上級對下級有所指示:老闆命令我今晚必須把材料整理好。
2、上級給下級的指示"昨天那兩道命令必須不折不扣的執行。
近義詞:吩咐
基本解釋
[order;directive] 由上級向下級發布的權威性的指示
例:行政命令
命令 mìng lìng 作為動詞解釋
[order;command] 由具有正當權威或權利的人所下的特定或日常指示
例:命令部隊前進。
指揮性
指揮性主要是指命令的內容機油只會下級機關或有關人員行動的功能
例:令行禁止
命令的結構
命令(令)由標題,編號,受令機關,正文,署名和日期等部分組成。
命令的特點
強制性。命令(令)是行政公文中最具有強制性特徵的文種,一經發布,受令者必須無條件地絕對服從,迅速堅決地執行。
權威性。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有着法定的權威性。命令(令)作為行政管理活動中最具有強制特徵的指揮性下行公文,最集中且最充分地體現了發令機關的這種權威性。
指揮性。指揮性主要是指命令的內容具有指揮下級機關或有關人員行動的功能。
命令的類型
命令(令)可分為公布令,行政令,嘉獎令。
引證解釋
1. 發令以使之。謂發令而使其做某事。現指上對下發指示。
《後漢書·皇后紀上·明德馬皇后》:"時後前母姊女賈氏亦以選入,生肅宗。帝以後無子,命令養之。"郭沫若《洪波曲》第五章六:"憲兵團長搶過擴音器,便命令群眾迅速解散。"
2. 帝王的詔命;朝廷的文書。後指上對下所發的指示。
《楚辭·天問》"何親揆發足,周之命以咨嗟" 漢王逸注:"當此之時,周之命令已行天下,百姓咨嗟嘆而美之也。" 宋梅堯臣《重賦白兔》詩:"見公於鉅鰲之峰,正草命令辭如虹。" 明高明《琵琶記·強就鸞鳳》:"獨立畫堂聽命令,珠簾底下一聲傳。"周而復《上海的早晨》第一部二:"根據上級給他的命令,他早就想拉攏徐義德和梅佐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