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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悠悠讨论 | 贡献2021年6月21日 (一) 22:31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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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衙门办公场景)原图链接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初称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或译署,为清政府办洋务及外交事务、派出驻外国使节,并兼管通商、海防、关税、路矿、邮电、军工、同文馆、派遣留学生等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于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日(1861年3月1日)正式成立。总理衙门存在了40年,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据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辛丑条约[1]》第12款规定,改为外务部,仍位列六部之上。

其旧址位于北京市东堂子胡同49号,原为清大学士赛尚阿的宅邸,于设立的同年改建。总理衙门的东半部为中国最早的外语教学机构京师同文馆(今北京大学外语学院前身),西半部为各部院大臣与各国使节进行外交活动的场所。

机构职责

它主要负责外交事务的执行而非决策,决策的权力主要掌握于皇帝(实际上是慈禧太后)以及军机大臣决定,但因为早期负责的恭亲王和文祥都具影响力的军机大臣,因此其提案大多能获通过。

在1860年代在恭亲王领导下,总理衙门在外交事务的处理上有较多的发挥,包括处理《北京条约》之后的善后事宜,1866年接见西方的斌桩、蒲安臣等使团,1868年的《天津条约》修约相关问题,以及海关事务的处理等。

但1870年代以后,恭亲王的权力因慈禧的排挤而下降,加上1870年开始,李鸿章就任北洋通商大臣,许多外交事务逐渐由北京的总理衙门转往天津,此后到甲午战争[2]前后,李鸿章在天津的衙门成为事实上的中国外交部,总理衙门在外交事务上的作用就减少了,1884年恭亲王不再掌理总理衙门使其重要性更下降。1901年,在清末新政中,正式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

除了外交事务之外,总理衙门也是早期自强运动中各种洋务事业在北京中央的领导者,一方面它可用于听取包括外国使臣以及负责海关的赫德等西方人士的建议,来推行和提倡相关事业,一方面负责的恭亲王本身亦为相关业务的领导,因此总理衙门也实际上推动包括新式教育交通、工业、经济(尤其海关)、军事等现代化建设,因此也被当时称作"洋务内阁"。

但当时西方人常认为它守旧而不够进步,而保守派则批评它出卖中国利益。与外交事务同样,总理衙门在1870年代以后在北方洋务事业的重要性也逐渐下降,其领导性地位渐由李鸿章在天津的通商大臣兼直隶总督的地位所取代。

办公地址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址 ,是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之一,位于东城区东堂子胡同49号。保护理由为:

原为清大学士赛尚阿的宅第。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为办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同治年间,在院内设"同文馆",挑选八旗子弟学习外语,这是中国第一所外语学校,称东所。1875年,西院改建为出使各国大臣留住,也是各部院大臣接见各国大臣的地,称西所。

历史地位

总理衙门首任事务大臣均为清朝贵族,且与外国侵略者关系密切。它一成立,就正式委任英人李泰国为总税务司。1863年李泰国离任回国,由英人赫德继任达四十多年。这些都使总理衙门实际成为外国侵略者控制清政府的总枢纽,其设立是清政府机构开始半殖民地化的标志。

作为中国半殖民地化的一个重要表现,这里记录了19世纪末叶日薄西山的中央帝国与欧美各列强进行外交周旋的全部过程。特别是改名为外交部后,"班列六部之前",其具体职责基本相同,但已经成为晚清政府最重要的决策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