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冢宰与其他五官(地、春、夏、秋、冬)并列。称太宰;称冢宰则总领百官,大五官之上。
冢宰,即太宰。西周置,位次三公,为六卿之首。《尚书》称:“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周王年幼时,冢宰代天子理政,所谓“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
后代雅称吏部尚书。
一、大冢宰卿省称: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天官府,以大冢宰卿为主官,正七命。副为小冢宰上大夫,另有天官府都上士,办理本府诸事。北周大冢宰若有“五府总于天官”之命,则与《周礼》之冢宰相同,执掌国政。若无此命,则仅统本府各官。
二、(明清)吏部尚书别称:明璩昆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吏部》:“天卿,吏部尚书也,又称‘大冢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