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克恭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高克恭(1248-1310)(維吾爾族),字彦敬,号房山,元代畫家,能詩善畫,與趙孟頫、商琦、李衎並列為元初四家。
生平
祖籍西域,属色目人,祖父与汉族通婚,其父高嘉甫携家来燕,遂为大都(今北京)房山人[1]。高克恭早年跟隨父親學習,通曉經籍,在至元十二年( 1275 ) ,高克恭28岁時,京师贡补工部令史[2],後來高克恭破例连年升迁,至元二十二年( 1285 ) 三十八岁時,出任河南道提刑按察司判官;至元二十三年( 1286 ) ,改任山东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3]。至元二十八年(1291),高克恭出任江浙行省左右司郎中,由於當時对杭州实行灯火管制,老百姓为了生计,晚上偷偷点灯作业,但因住房狭小,又是木头结构,常發生火災,高克恭上任後就取消了灯火管制的禁令,“杭民赖之以安”[4]。 大德三年(1299)为工部侍郎,九年(1305年)調大名路任總管,至大三年(1310年),還歸京師,同年病死家中,享年63岁。
代表作品
善工墨竹,亦擅山水。初学米芾父子水墨画法,后取法李成、董源、巨然之长,自创一体。其中尤以煙雨林巒的描寫最稱精絕。
代表作有《春云晓霭图》、《云横秀嶺图》、《墨竹坡石图》[5]、《秋山暮霭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