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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經費支出是一個專有名詞。

中國文字是歷史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也是至今通行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世界上還沒有任何一種文字像漢字這樣經久不衰。 從甲骨文發展到今天的漢字,已經有數千年的歷史。文字的發展經過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2]、草書、楷書、行書等書體演變。

名詞解釋

工會經費支出是指工會職工活動支出、職工服務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對附屬單位的支出、其他支出。

工會經費支出主要內容

根據《安徽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規定,工會經費支出的主要內容如下:

職工活動支出是指基層工會組織開展職工教育、文體活動、宣傳活動、勞模療休養活動、會員活動等活動發生的支出。包括:

(一)職工教育支出。用於基層工會開展的政治、法律、科技、業務等專題培訓和職工技能培訓所需的教材資料、教學用品、場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於支付職工教育活動聘請授課人員的酬金,用於基層工會開展的職工素質提升補助和職工教育培訓優秀學員的獎勵。對優秀學員的獎勵應注重精神鼓勵,可適當發放物質獎勵。教育培訓獎勵每年不超過兩次,每次評選的優秀學員不得超過參加培訓總人數的10%,獎金(獎品)人均不超過300元。授課人員酬金標準參照同級財政或單位行政有關規定執行。

(二)文體活動支出。用於基層工會開展或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職工業餘文體活動所需器材、服裝、用品等購置、租賃與維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動場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於文體活動優勝者的獎勵支出,用於文體活動中必要的伙食補助費。基層工會舉辦職工運動會、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等文體活動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堅持「誰舉辦誰獎勵」原則。

獎勵範圍不得超過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二,獎金(獎品)標準:一等獎人均不超過500元,其他等次應依次遞減。不設置獎項的趣味性文體活動等,可為參加人員發放人均不超過100元的紀念品,每年限一次。

基層工會舉辦文體活動,一般不統一購置服裝。特殊情況下,如有統一着裝要求的集體項目,可按照人均不超過600元的標準為參加人員購買服裝(含鞋),每人每年限購一次。經選拔參加上級大型職工文體活動的,基層工會可按照活動主辦單位的要求適當提高購置標準,最高不超過人均1000元。

基層工會應在屬地組織開展文體活動,原則上不統一安排食宿;確因活動需要統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同級財政規定的最低一檔會議標準或本單位行政規定標準執行,費用由舉辦單位負責。基層工會根據文體活動開展的實際需要,可給參與活動的工會會員每人每天安排一次工作餐,標準不超過當地差旅費規定伙食補助標準的二分之一,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工作餐費。經單位領導批准到外地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文體比賽活動,參賽選手可按照本單位出差標準規定報銷差旅費。參加具有運動傷害風險的體育比賽,基層工會可為參加人員購買短期一次性意外傷害保險。舉辦文體活動期間需聘請臨場裁判、評委等工作人員的,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勞務費,標準為:裁判員、評委每半天不超過500元,其他工作人員每半天不超過200元。本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活動的不得領取勞務費,在非工作時間活動的可參照上述標準發放。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職在編人員不得領取勞務費。

(三)宣傳活動支出。用於基層工會開展重點工作、重大主題和重大節日宣傳活動所需的材料消耗、場地租金、購買服務等方面的支出,用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等經常性宣傳活動方面的支出,用於基層工會開展或參加上級工會舉辦的知識競賽、宣講、演講比賽、展覽等宣傳活動支出。基層工會開展宣傳活動,聘請教練、裁判員、評委等工作人員勞務費支付參照文體活動標準。基層工會開展知識競賽、宣講、演講等比賽的,獎勵人數和獎勵標準參照文體活動比賽標準。

(四)勞模職工療休養支出。用於基層工會組織和開展的勞動模範和職工療休養活動的公雜費等補助。

(五)會員活動支出。用於基層工會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開展春遊秋遊,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等的支出。用於基層工會在重大節日(傳統節日)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離崗的慰問支出。

基層工會在重大節日(傳統節日)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重大節日(傳統節日)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元。慰問品採購可優先購買國家規定的消費幫扶產品。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採取便捷靈活的方式實名發放,可發放實物或指定商家的提貨券,不得發放現金和購物卡。工會會員每年過生日,基層工會可發放不超過300元的生日蛋糕、長壽麵等實物慰問品,也可發放蛋糕券。工會會員結婚可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慰問金或慰問品;工會會員符合政策的生育,可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金或慰問品,男女雙方均可享受。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基層工會可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金或慰問品。同一個人同一病種多次住院的,一年只能慰問一次。工會會員去世,可給予其家屬不超過2000元的慰問金;工會會員直系親屬(限於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金。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基層工會可以召開座談會予以歡送,同時可發放金額不超過1000元的紀念品。基層工會可以用會員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組織會員開展春遊秋遊,或向會員發放電影(演出、比賽)兌換券、當地公園年票。兌換券和年票發放應實名簽收,實際結算金額每人每年不超過300元。會費不足部分可以用工會經費彌補,彌補部分不超過當年會費收入的三倍。基層工會組織會員開展春遊秋遊,應在本省或長三角地區範圍內,並在當日返回。不得到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開展春遊秋遊活動。開展春遊秋遊活動可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工作餐,開支交通費、門票費,開支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200元;不可開支景區導遊費、補貼費等。

會員活動支出應先從基層單位行政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足額提取撥繳的工會經費的留成部分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向行政申請補助,同時做好年度預算,專款專用。

行政補助工會經費,對未按規定足額撥繳工會經費但有行政補助工會經費的,行政補助經費應先用於彌補撥繳工會經費不足部分,並按規定辦理經費分成上繳。基層工會應嚴格鑑定會員身份,避免非本工會會員重複享受工會集體福利。凡工資未納入撥繳工會經費工資總額或未繳納會費的會員,不得享受集體福利。借用、掛職、勞務派遣等人員只能享受一處集體福利,原則上為享受工資關系所在單位工會集體福利。離退休職工按有關規定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標準由單位行政按照有關規定確定,經費按有關規定在行政列支,不可在基層工會的工會經費中開支。

(六)其他活動支出。用於工會開展的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