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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票据'''是一个专有名词术语。 | '''作成票据'''是一个专有名词术语。 |
於 2024年5月20日 (一) 22:41 的最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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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票據是一個專有名詞術語。
中華文明是一種獨特的文明[1],其文字也是非常獨特的。在世界上所有的國家中,只有中國由於其民族文化強大的包容性與同化性而始終沒有間斷過的文化傳承,這使漢字成為世界上較少的沒有間斷過的文字形式。約公元前14世紀殷商後期出現的甲骨文[2]被廣泛認為是漢字的第一種形式,一直發展到今日,有三四千年的歷史。
名詞解釋
作成票據是指出票人依照票據法的規定,在票據上記載法定內容並簽名或蓋章的行為。
出票
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據並交付於受款人的行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兩種行為。所謂「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製作票據,在票據上記載法定內容並簽名。由於現在各種票據都由一定機關印製,因而所謂「作成」只是填寫有關內容和簽名而已。所謂「交付」是指根據出票人本人的意原將其交給受款人的行為,不是出於出票人本人意願的行為如偷竊票據不能稱作「交付」,因而也不能稱作出票行為。
出票人
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簽發票據並將票據交付給收款人的人。根據票據種類的不同,出票人的法律地位也有所不同。
商業匯票的出票人為銀行以外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向銀行申請辦理匯票承兌的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資信狀況良好,並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承兌商業匯票的銀行,必須與出票人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必須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
支票的出票人,為在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記載和簽章
1、記載:通俗地講就是票據當事人在票據上寫明所要記載的內容,如簽發栗據時應寫明票據的種類、金額、無條件支付命令、簽發票據日期以及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承兌匯票時寫上「承兌」字樣,保證時應與上「保證」或「擔保」字樣。
2、簽章:簽名、蓋章或簽名加蓋章,它表明行為人對其行為承擔責任。自然人簽章是指在票據上親自書寫其姓名或加蓋其私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單位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按照《票據法》規定,在票據上的簽名應當為該當事人的本名,而不能用筆名、藝名等來代替。
參考文獻
- ↑ 中華漢字:人類發展史上空前絕後的文明瑰寶!,搜狐,2019-07-20
- ↑ 傳統薈萃 | 甲骨文,搜狐,202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