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2.163.180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青海省林业厅 的原始碼
←
青海省林业厅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File:青海省林业厅.jpeg|有框|右|<big>青海省林业厅</big>[http://lcj.qinghai.gov.cn/e/upload/s1/fck/image/2016/12/23/2047074337.jpg 原图链接][http://lcj.qinghai.gov.cn/index.aspx?lanmuid=68&sublanmuid=522&id=3050 来自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的图片]]] '''青海省林业厅'''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承办省际林权争议、省内林权纠纷的处理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ref>[http://www.shidi.org/sf_9AD0440079E842E2983BD01E8B3D2550_151_qhsd.html 青海省林业厅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宁带队考察 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 ],湿地中国,2018-10-29</ref>。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的职责。 (三)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牧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检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拟定湿地保护的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负责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出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拟订及调整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初审工作。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牧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发展、维护农牧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牧区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参与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并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二)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林业资金和省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 (十三)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f>[http://www.offcn.com/qhgwy/2012/0919/483.html 青海林业厅职能介绍 ],中公教育,2012-09-19 </ref>。 ==视频== ===<center> 青海省林业厅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青海省林业厅党组书记</center> <center>{{#iDisplay:v0700kn0yiy|560|390|qq}}</center> <center>青海省林业厅为祁连山国家公园配发巡护装备</center> <center>{{#iDisplay:k0026gvs90l|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
返回「
青海省林业厅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