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33.129.8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联营企业 的原始碼
←
联营企业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0.itc.cn/q_70/images03/20210227/cad297388cb2482b9f1890f7e51d2df8.jpeg width="35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53001711_671303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联营企业'''是中国专有名词。 世界上最古老的四大[[文字]]系统,一是5500年前两河流域苏米尔人创造的楔形文字<ref>[https://cul.sohu.com/a/589931538_120758009 楔形文字发现后,明明300年没人能看懂,后来为何突然被破译了?],搜狐,2022-10-03</ref>,二是5000多年前尼罗河流域古埃及人创造的圣书字<ref>[https://www.sohu.com/a/205780386_100024029 啥是丁头字?圣书字?腓尼基创造了世界最早的字母?还是西奈体?],搜狐,2017-11-21</ref>,三是3300年前中国殷商时期的[[甲骨文]],四是1500年前起源于中美洲的玛雅文字。其它文字都早已消亡,只有中国文字的发展未曾断裂,从商代一直传承至今,汉字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文字,这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 ==名词解释== 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的具体形式很多,可以根据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地区、行业不同向横向或纵向发展。联营企业一般都形成对外称呼的各联营公司。 联营企业按投资多少,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实现的利润,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各投资单位。联营企业的形成是技术进步和社会化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具有较大的优越性。 联营企业的种类 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具体如下: 1、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2、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4、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联营的分类 联营可划分为紧密型联营、半紧密型联营和松散型联营三种。 1、紧密型联营是联营各方以资金、财产、技术等作为投资,共同经营,并以其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组成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半紧密型联营是联营各方依据合同或协议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联营是法人之间的合伙,没有组成经济实体,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松散型联营是联营各方依据合同或协议,在一定时间内建立比较稳定的协作关系,各自独立经营、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它的权利义务由合同约定。 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区别 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区别在于,合营企业是指由两个及以上的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联营企业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联合经营的企业。合营企业按其合营的方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两种。联营企业一般涉足于控制层面,分为母公司,子公司。 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共同控制权。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联营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特征 中国现行的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通过联营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特征包括: (1)有独立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联营各方可以资金、技术、工业产权、劳务、厂房设备等出资,其出资财产同联营企业各方的财产相分离,成为联营企业所有的财产。 (2)联营企业以及联营各方通常均享有法人资格。这种双层次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便于发挥联营企业及联营各方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横向经济联合。 (3)联营企业法人的独立经营并不应影响联营企业各方的自主经营权。在完成联营企业所分配的生产经营任务的前提下,联营各方仍可根据自己的条件进行独立经营,在完成其任务的方式上也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4)联营企业法人的内部关系由其章程规定。这包括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利益的分配和风险的承担,加入和退出的手续,组织机构的产生和有关负责人的任免等。实践中联营企业法人一般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应与其出资额相一致,它们对联营企业法人的债务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参考文献== [[Category:800 語言學總論]]
返回「
联营企业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