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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Zfxk888.jpg|缩略图|[http://p0.ifengimg.com/pmop/2018/0425/0F3B21E6EAC54DD4FC08E4915B8D34DFF5E91559_size24_w500_h373.jpeg 原图连接][https://pic.sogou.com/d?query=%E7%AC%AC%E4%B8%89%E6%96%B9%E6%94%AF%E4%BB%98%E7%89%8C%E7%85%A7&forbidqc=&entityid=&preQuery=&rawQuery=&queryList=&st=&did=3 图片来源于]]] '''第三方支付牌照'''即支付业务许可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非金融行业从业资格证书,旨在加强对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的管理,它明确注明了许可的业务类型、业务覆盖范围及有效期。 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的服务.牌照有具体的经营范围,主要分四大类:[[预付卡]],[[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以及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大类下又细分小类,牌照上是按照小类标明的经营范围. 牌照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5年 你说的在超市商场使用,应该是属于银行卡收单,如果支付宝申请了这项经营业务,那么是允许的.但这项业务对用户来说是透明的.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需要的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3)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4)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5)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最低1个亿,实缴;深圳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最低3000万,货币实收。 (6)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A、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等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 B、从事支付结算业务或金融信息处理业务2年以上或从事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工作3年以上。 注释:上述所称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ref>[https://wenwen.sogou.com/z /q1713152251.htm 搜狗问问]</ref> ==第三方支付牌照条件==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一)网络支付; (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 (三)银行卡收单; (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pp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本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 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reflist}} [[Category:550经济学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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