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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法律的训诫.jpeg|有框|右|<big></big>[https://www.kfzimg.com/sw/kfzimg/3265/02c6e95ffe76c0be80_s.jpg 原图链接][https://search.kongfz.com/product_result/?key=%E6%B3%95%E5%BE%8B%E7%9A%84%E8%AE%AD%E8%AF%AB&status=0&_stpmt=eyJzZWFyY2hfdHlwZSI6ImFjdGl2ZSJ9 来自 孔夫子旧书网 的图片]]] 《'''法律的训诫'''》,对现存不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律制度提出改善建议的著作。丹宁著。1979年由英国巴特沃斯出版公司出版。中译本1985年[[群众出版社]]出版,杨百揆、刘庸安、丁健译,龚祥瑞校。 本专著收编于《世界百科名著大辞典》。 ==内容简介== 本书分7篇29章,约21.8万字。主要内容有:1.引用许多案例及自己对案件的看法,说明法官应该是掌握语言的主人,法官应该认识到制定法律、遗嘱或合同的人不能预见的可能发生的一切事情,应该学会运用语言——包含暗含条款的方法、假定意图的方法或其他方法来做“合乎正义的事情”。2.通过一系列案件的判决和调查实践,对滥用行政权的行为提出了一整套行政法上的措施,指出对于公民控告行政机关滥用权力的申诉,法院应当予以处理。3.指出对于强大集团及其雇员的非法行为,[[法院]]应当责令他们负一定的法律责任。4.通过介绍海伊·特里斯案的判决及与其有关的一些后果,提出一条法律上公正平等的原则,即一个人应对他的一切言行负责,不得反悔,即使这样做对他是不公平的,也应如此。5.论述了过失法的范围已无限扩大,赔偿义务已过于繁重和广泛。6.指出应该反对生硬地运用判例,法官应从公正、合理的角度出发运用判例,并创造出新的合理的判案原则。本书提出了法官应参与法律改革的思想,提出对一些不合社会需要的法律进行改善的设想,全书引用了大量的案例,反映了现代英国法律的发展,对研究英国法律制度具有参考价值。 ==作者介绍== 丹宁(Lord Denning 1899—),[[英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律改革家和法学家,曾任英国高等法院法官、上诉法院院长,是国内外几十所大学的荣誉法学博士、伦敦三个法学研究院荣誉院士,主要著作还有《法律下的自由》、《法律的正当程序》、《法律的未来》等。 ==《世界百科名著大辞典》== 《世界百科名著大辞典》以“齐全、新颖、系统、科学、稳定”为编纂原则<ref>[https://www.doc88.com/p-2751295827790.html (论文)百科全书的编纂体制与体例],道客巴巴,2015-07-08</ref>,选收了1985年以前出版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综合性科学、社会和[[人文科学]]、文学艺术等方面500多个学科(包括主要学科及其分支学科)的名著,以及世界各大[[宗教]]的重要典籍。其中有科学上各主要学派<ref>[https://www.docin.com/p-1759559556.html 第十讲科学学派_图文],豆丁网,2016-10-18</ref>的代表作,[[文学]]艺术上各主要流派的代表作,宗教上各主要宗派的主要典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著作。 ==视频== ===<center> 法律的训诫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训诫中心应该接受法律的训诫</center> <center>{{#iDisplay:i0013gkzapn|560|390|qq}}</center> <center>张雪峰老师:最高薪法学专业介绍</center> <center>{{#iDisplay:s3146hy4zhm|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040 類書總論;百科全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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