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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沈德咏.jpg|190px|thumb|right|沈德咏[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9/982/357.jpg 原图链接]]] '''沈德咏''',男,汉族,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大法官。<br> 2018年,沈德咏获选“影响中国”2018年度法治人物。<br>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br> 主要编写有关死刑、刑事诉讼法修改、民事强制执行、审判监督等论著、文集及法律工具书十余部,其中1992年出版的《死刑制度比较研究》为中国研究死刑问题的第一本专著。 ==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沈德咏<br> 性别---- 男<br> 国籍---- 中国<br> 民族---- 汉族<br> 政党---- 中国共产党<br> 入党时间---- 1971年12月<br> 出生地---- 江西省修水县<br> 出生时间---- 1954年2月8日<br> 职务 ----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br> 毕业院校---- 中国政法大学<br> 学位---- 法学硕士<br> == 主要履历简介 == 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你那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最高学历是法学硕士学位,也是一级大法官,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任免名单,免去了沈德咏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沈德咏是我国第一批大法官中最后一位离开法官岗位的,他还担任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如今还是十九届中央委员。<ref>[http://www.xhuaian.com/china/10/2/242886.html 大法官沈德咏卸任 沈德咏的个人简历你知道吗],新淮安网,2019-01-21</ref> == 催人泪下的《离职告别书》== [[File:沈德咏大法官.jpg|缩略图|沈德咏离任[https://image.baidu.com/search/detail?ct=503316480&z=0&ipn=d&word=%E6%B2%88%E5%BE%B7%E5%92%8F&step_word=&hs=0&pn=38&spn=0&di=51365841780&pi=0&rn=1&tn=baiduimagedetail&is=0%2C0&istype=2&ie=utf-8&oe=utf-8&in=&cl=2&lm=-1&st=-1&cs=3056447191%2C2032926255&os=2734794074%2C2814681889&simid=110328903%2C872571756&adpicid=0&lpn=0&ln=896&fr=&fmq=1548076765068_R&fm=result&ic=&s=undefined&hd=&latest=©right=&se=&sme=&tab=0&width=&height=&face=undefined&ist=&jit=&cg=&bdtype=0&oriquery=&objurl=http%3A%2F%2Fimage.thepaper.cn%2Fwww%2Fimage%2F8%2F416%2F17.jpg&fromurl=ippr_z2C%24qAzdH3FAzdH3Fooo_z%26e3Bpijrwrj6_z%26e3BvgAzdH3FoooAzdH3F6jf576vjAzdH3FenAzdH3F3frAzdH3FgjofDjpwts_u56ow61_dd8d8cn&gsm=0&rpstart=0&rpnum=0&islist=&querylist=&force=undefined 原图链接]]] 为尊重沈德咏大法官,这里节选他的《离职告别书》未作任何变动,以便使读者得到最为真实的了解!<br> 亲爱的各位同事:<br> 根据我的诚恳请求,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今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法律职务免职手续,我30余年的司法工作生涯,终于可以划上句号了。<br> 诚如各位所知,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承蒙厚爱,中央已为我安排了全国政协常委及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一身难兼二任,且最高法院领导班子正处于新老交替之际,此时请求去职,或许正是时候。<br> 光阴似箭。从1998年底调任最高法院工作,屈指数来,已经悄然过去了20个年头。即使去掉2006年11月至2008年4月在上海工作的时间,在这个屋檐下也同大家朝夕相处了18个春秋。18年的甜酸苦辣,18年的喜怒忧乐,18年的成败得失,从今开始,就将永远地进入历史。<br> 当然,往事不会如烟,但在我的记忆中保留下来的,只有同大家合作共事的愉快,尤其是大家对我的好。此时此刻,要说一点点失落都没有,那显然是自欺欺人的说法,毕竟是壮志未酬身先老,主动选择退出,既是一种自觉,也是一种无奈;要说一点点遗憾也没有,那也是假的,虽然过去的这些年,遵循《左传》“三立”遗训,本着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的原则,说了该说的话,做了该做的事,但同自己的理想和大家的期待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远不尽如人意;要说一点点留恋都没有,那更是不真实的。谁道光阴抛掷久?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这所大院,前后20年,我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真实地触摸到了工作与事业的关联、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庙堂与江湖的异同。实话实说,这个过程很折磨人,但我很享受这个过程。<br> 因此,在根本上我是欣慰和无憾的。须知,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事非经过不知难”,过往的18年,有多少的艰难时刻、多少的难言之隐、多少的进退维谷,如今我终于可以放下了、释然了、解脱了,可以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了,而且身体尚且康健、步履尚且轻盈、头脑尚且清醒,难道这不是值得庆幸的么?!我从内心感谢各位同事对我的理解、宽容、支持和帮助,特别是肖扬院长、王胜俊院长、周强院长的指点和关爱,新老领导班子各位同事的鼎力相助,使我得以完成了个人工作史上时间最长的一次“坚守”。在此期间,如果因为我的某些言语不妥帖、行事不周全,给我的同事带来不快或者受到委屈,我愿借此机会深表歉意并敬请谅解。人,只要生命不息,总是要面向未来的。古人有言:“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在告别既往的时刻,我将迎来人生中一段可以坐看云起、笑迎春风、柳暗花明的如新时光!<br> 临别之际,其实我真的没有什么忠告可以留给大家,因为我坚信,每一位凭借自己的学识和能力进入最高法院工作的同事,都是优秀的和独一无二的。我唯一想说的是,我们亲爱的祖国有着数千年的文明史,而实行法治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时间。悠久的历史既是财富,也是包袱。实践反复证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可能是“跳跃式”“跨越式”的,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必须立足国情、尊重规律、循序渐进,不允许犯颠覆性的错误。因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法治和司法现代化之路还很漫长,我们这一代人,甚至未来两、三代人,注定只能是筑基者和铺路人,在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上,务必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务求实效,稳中求进是最明智的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的开篇和结尾有两句很经典的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我们既然选择了学习法律并从事司法工作,尤其是在最高法院工作,我们就必须义无反顾地肩负起这个职业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一名法律人,无论你走得多高、走得多远,也无论你最终走向哪里,在内心深处都应该坚守一些底线,比如道义的底线、法律的底线、良知的底线,不轻易为外界的诱惑和压力所动摇。作为一位司法工作者,尤其是作为一位法官,特别是作为最高法院的法官,我们既要尊崇有形的法律,尽忠职守,不越雷池,更要本诸良善之心,正道直行,善待自己,善待他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让法治的公平正义之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br> 再见了,亲爱的同事们!离职其实于我而言并无多大的改变,我将依然生活在最高法院这个大家庭之中,只是由一名在职干部逐步变为一位老干部而已。过去的10年我一直兼任院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我有一句不是名言的名言:我们不要轻视老干部工作,老干部的今天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明天。因此,我很高兴今后拥有老干部这个新的身份。<br> 沈德咏<br> 2018年6月22日<ref>[http://www.sohu.com/a/237406819_687863 沈德咏大法官:离职告别书],搜狐网,2019-01-21</ref> ==沈德咏《离职告别书》引起轰动的深层次原因== 2018年6月22日,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卸任。为此,沈德咏还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办公平台发了一份《离职告别书》。一时间网络一片哗然,点击量迅速上升至10万+,为什么一份普通的《离职告别书》也能引起如此大的影响?<br> 这是由沈德咏大法官特殊的身份确定的,人们关注沈德咏,就是在关注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br> 法制建设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关系着人们内心深处最强烈的需求!<br> 就像[[聂树斌]]案,这类的冤假错案直接挑战人们的心理底线。人们急需看到法院该如何处理,人们期待着我国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br> 沈德咏作为最高法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就是中国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杰出代表。<br> 在许多重大法治建设关口、大要案件审理中,台前幕后都少不了沈德咏的身影,他多次成为舆论焦点。<br> 比如,2013年5月6日,他在人民法院报发表《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一文,态度鲜明地指出:“一段时期以来,相继出现的刑事冤假错案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不妥为应对,将严重制约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的时候。”这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政法领域高级领导干部第一次公开在媒体上提出纠正冤假错案,在当时一石激起千层浪,“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等表述一时成为金句。<br> 又如,于欢故意伤害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之后,沈德咏去山东省济南市主持召开刑事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指出刑事审判工作贯彻法治原则,坚持严格司法,依法裁判,是不能动摇的原则,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同时,要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将个案的审判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量。这段关于天理、国法、人情的论述对当时的舆情似乎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有的媒体称为“吸引了全社会的关注目光与如潮好评”。不仅于此,于欢案宣判后,他随即发表《我们应当如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一文,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充分发挥该项制度在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中的价值和功能进行了深入分析,亲自以案释法,为公众上了一堂关于正当防卫的法治公开课。<br> 党的十八大以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沈德咏牵头负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这是一项事关刑事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的重要工作。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7月29日,中央政法委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题,举办第三次全国政法干部学习讲座,沈德咏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努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题作了专题辅导,从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进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推进改革应当注意的问题、推进改革应当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br> 沈德咏的三篇力作——《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我们应当如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和《我们应当如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形成了一个“我们应当如何”系列,较为集中体现了沈德咏作为一位大法官的法学修养和责任担当。有别于来自书斋的学术研究,这组文章产生于大法官长期丰富的审判实践经历,直面我国司法实践的难点与痛点,散发着热气腾腾的现实味。更难能可贵的是,它超越了一般的法律专业研究,而是从加强人权保障、产权保护等更高的位置来思考问题,其中饱含着一位法律人的传统家国情怀和深厚人文关怀。<br> 总之,沈德咏大法官的光辉业绩是人们了解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窗口,一个缩影,法制战线需要更多的“沈德咏”式的法官去奉献!<ref>[http://news.sina.com.cn/c/2018-06-22/doc-iheirxye0203187.shtml 最高法副院长沈德咏卸任 首批大法官最后一位离任],新华网,2019-01-21</ref> ==视频链接== 1,沈德咏:宁可错放 也不可错判<br> {{#iDisplay:n0012u5aaab |640|460|qq}} 2,郭声琨 马飚会见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 101223 广西新闻 {{#ev:youku|XMjMxNzg5Nzcy|alignment=center}} ==参考文献== {{reflist}} [[Category:中國大陸軍政人物]] [[Category:法律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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