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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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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1.itc.cn/q_70/images03/20221212/3511f352517d43b9a5773f07ffeea7cf.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616515995_121117446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是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并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吉林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8年1月15日,省委常委、延边州委书记姜治莹和洪庆共同为延边州监察委员会揭牌,[[标志]]着延边州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开启全新征程。 现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裴庆镇。 ==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第四章对于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职能与职责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ref>[https://www.sohu.com/a/226382609_267106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搜狐,2018-03-26 </ref>(草案)第四章对于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职能与职责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监察职能=== 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权,主要职能是: (一)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三)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监察职责=== 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 监督。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现任领导== 主任:裴庆镇 副主任:暴刚 汪江 委员:盖映红 郑峰 何龙 吴成官 朴青龙 五年来,延边州纪委监委紧扣“两个维护”,坚决扛起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让纪检监察工作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五年来,延边州纪委监委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不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不变,严肃执纪步履铿锵,执纪问责“寸土不让”; 五年来,全州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和机构改革阔步前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大力推进; 五年风雨兼程,五年砥砺奋进。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回眸过去五年,州纪委监委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干净、担当。 州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州纪委监委在省纪委监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和深化“1133”工作思路,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州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持续深化“三转”,稳妥实施“三改”,一体推进“三不”,反腐铁拳攥得更紧、有力举措掷地有声,延边大地清风正气充盈,[[政治]]生态不断优化,为全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 践行“两个维护”=== 这五年,州纪委监委立足政治监督这一首要职责,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和“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定不移推动政治监督落实见效。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个标准就是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ref>[https://www.sohu.com/a/615432759_120481488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搜狐,2022-12-09 </ref>和反腐败斗争。”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代理主任裴庆镇强调。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州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及延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信仰之基。 州纪委监委牢记总书记嘱托,围绕推动破解农村“厕所革命”、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落细落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党中央高度关注的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合村并居问题统筹开展“四个专项”监督,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州纪委监委坚定落实党中央重大部署和省纪委监委、州委要求,围绕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复工复产、“六稳”“六保”等工作,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以有力有效的政治监督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五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111个,督促立行立改问题943个,处置问题线索161个、处分23人。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组建州县两级巡察机构,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州“一盘棋”的巡察工作格局。五年来,全州开展各类巡察104轮,巡察党组织695个,延伸巡察村、社区1235个,发现[[问题]]17144个,移交问题线索1767件。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立案615件、处分579人,巡察利剑作用彰显。 ===深化体制改革 提升治理效能=== 这五年,州纪委监委以深化改革为先导为动力,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点踩得更准、步迈得更稳、路走得更扎实。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州纪委监委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双重领导体制得到有效落实。坚决执行向省纪委监委和州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履行协助党委职责和监督专责;严格落实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建立科学合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有一些时刻,注定会成为镌刻史册的闪光点。 2018年1月13日,随着红绸缓缓拉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的牌匾熠熠生辉,延边州、县两级监委相继完成挂牌,实现对全州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州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制定提前介入审理党纪政务案件办法、涉案财物[[管理]]办法,牵头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纪法、法法衔接更加贯通有序。 2021年11月29日,延边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延边州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州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部署以来,延边州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州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州纪委监委坚持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分级分类推进州、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使派驻监督的“前哨”作用不断强化,“探头”越擦越亮。五年来,州纪委监委设立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26个,指导县(市)纪委监委设立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81个,实现对州本级和县(市)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和监察监督全覆盖。 ===坚守人民立场 持续整肃作风=== 这五年,州纪委监委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铁纪护航脱贫攻坚、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入治理民生领域“微腐败”、锲而不舍纠治“四风”…… 人民群众的期盼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 坚决斩“黑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专项监督检查,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聚焦扶贫政策落地、扶贫责任落实、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等,全州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14件,处分358人,移送检察机关27人,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聚力打“黑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伞破网”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全州查处涉腐涉“伞”及失职失责案件521件,处分423人,移送检察机关41人。在不断取得“打伞破网”工作突破的同时,制定出台《延边州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则》,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今年,州纪委监委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铁腕挖“蛀虫”。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围绕群众“急难愁盼”,深入开展人防系统、供销系统、供热领域、粮食购销领域和[[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勇于向“毒瘤”开刀,着力发现和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州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840件,处分1469人,移送检察机关110人。 精准纠“四风”。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集中整治重点领域“四风”问题,组织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调研、检查督导,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全州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247件,处分211人,查处享乐奢靡问题501件,处分400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加强系统施治 一体推进“三不”=== 这五年,州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查办案件有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打虎”“拍蝇”多管齐下。紧盯“一把手”和重点领域腐败,严查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全州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880人次,占比分别为62.7%、28.5%、3.4%、5.4%。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追回职务犯罪出逃人员22人,追回赃款2246万元。 制度约束有尺度。协助州委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36项、监督责任44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痕迹化[[管理]],推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履责纪实制度。制定州纪委监委监督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实践“1+1+N”驻点监督,强化对专项监督、交叉监督、联合监督等各类监督模式的统筹运用。实行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州本级开展廉政谈话436人次。 以案促改有深度。坚持审查调查与以案促改同向发力,以典型案件为标靶,深挖思想教育、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建立完善以案促改机制,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制定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659份、监察建议书616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督促人防系统、[[交通运输]]系统、供销社系统发案单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发挥办案、整改、治理一体贯通的综合效应。制作《镜鉴》《警诫》《护航“十四五”》等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编写《村官保廉助手》《政法干部保廉助手》警示教育读本,[[开展]]“清风延边千村送廉”廉政教育活动,依托延边州廉政教育馆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连续3年召开全州警示(廉政)教育会议,全州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接受警示教育980人次。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州有159人主动投案。 立案审查调查6802件,处分621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49人,采取留置措施71人,218人主动投案或交代问题……这些数据背后,是州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所作出的不懈努力。 ===锤炼过硬本领 锻造纪检铁军=== 这五年,州纪委监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如何破解本领恐慌,如何快速掌握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相关基础知识,迅速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是摆在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2020年12月27日,一场“动真格”的[[考试]]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进行,682名纪检监察干部齐上考场,检测专业知识,夯实精准履职能力。 五年来,州纪委监委实施延边州纪检监察系统铁军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动力、业务能力、精神活力和发展潜力。同时,将全员培训作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创新开展学习培训,州县两级纪检监察业务骨干授课113次,累计培训12836人次。 “选拔交流干部的目的是为了苦练内功,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执纪审查能力和整体战斗力。”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州纪委监委着力培养使用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把整治过硬、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根据专业特长组织轮岗,州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交流轮岗87人次。注重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选拔干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遴选、选调52人,专业化、复合型的高素质纪检监察人才队伍逐步形成。 进一步加大自我净化力度,制定实施纪检监察干部“九个严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办案“九个严禁”[[制度]],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跑风漏气的纪检监察干部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五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接收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28件次,立案31件,处分28人。 气正能聚力,风正好扬帆。站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州纪委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持“赶考”清醒、强化“答卷”意识,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实施“十四五”规划全过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延边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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