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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p6.itc.cn/images01/20201207/833ca36749154c288ccc987ac43db833.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36739825_117600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广州市药学会'''英文名:Guangzhou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GZPA。由广州市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具有学术性、[[公益]]性<ref>[https://www.sohu.com/a/445200952_690223 公益性岗位是做什么的?安置了哪些人?],搜狐,2021-01-18 </ref>、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会员分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学会简介== ===广州市药学会住所=== [[广州市]]大德路187号三楼,邮编510120。 ===本会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广大药学工作者,认真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药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促进药学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ref>[https://www.sohu.com/a/478010918_400344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搜狐,2021-07-17 </ref>服务,为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药学技术的国内外学术交流编辑出版和发行药学[[学术期刊]]、书籍,发展同世界各国及地区药学科学技术团体、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与合作;(二)举荐药学人才,表彰、奖励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三)开展对会员和药学技术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参与药学专业职称资格认定工作;(四)普及推广药学以及相关学科的[[科学技术]]知识;(五)反映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六)接受政府委托承办与药学发展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的事项,组织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 政府,业务管理单位有关的科学论证与咨询,开展医药科研成果中介服务,推广和组织医药产品展览,推荐及宣传活动;(七)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八)兴办符合本会精力范围的[[事业]]与企业。 ==学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州市药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Guangzhou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GZPA。 第二条 本会是依法成立的由广州市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具有[[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广大药学工作者,认真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药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促进药学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并接受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广州市大德路187号三楼,邮编51012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药学技术的国内外学术交流编辑出版和发行药学[[学术期刊]]、书籍,发展同世界各国及地区药学科学技术团体、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与合作; (二)举荐药学人才,表彰、[[奖励]]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 (三)开展对会员和药学技术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参与药学专业职称资格认定工作; (四)普及推广药学以及相关学科的科学技术知识; (五)反映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六)接受政府委托承办与药学发展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的事项,组织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政府]],业务管理单位有关的科学论证与咨询,开展医药科研成果中介服务,推广和组织医药产品展览,推荐及宣传活动; (七)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八)兴办符合本会精力范围的事业与[[企业]]。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符合会员条件; (五)会员条件 1、个人会员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有初级以上专业职称的药学工作人员,热心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 2、单位会员 与药学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学技术人员,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教学、科研、设计、[[生产]]、经营等事业、企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团体。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授权秘书长审批; (三)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支持、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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