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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卓秉恬.jpg|缩略图|右|卓秉恬|[https://timgsa.baidu.com/timg?image&quality=80&size=b9999_10000&sec=1556021167066&di=2b687203cf318e7ea9bb88403d009016&imgtype=0&src=http%3A%2F%2Fd.ifengimg.com%2Fw600%2Fp0.ifengimg.com%2Fpmop%2F2018%2F0808%2F611422D010A48D73953B922FDEBA9FC372527149_size33_w640_h590.jpeg 原图链接]]] '''[[卓秉恬]]'''({{bd|1782年||1855年|catIdx=Z}}),[[表字|字]]'''[[静远]]'''、'''[[静波]]''',[[号]]'''[[海帆]]''',[[四川]][[华阳县 (乾元)|华阳县]](在[[成都市]]境)人,[[清朝]]大臣。 [[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进士]],[[殿试]]位列三甲第七十三名,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翰林院]][[检讨]]。[[嘉庆]]十八年(1813年)任[[山东]]道[[监察御史]],次年改[[吏科]][[给事中]]。历升[[工科]]掌印[[给事中]]、[[鸿胪寺]][[少卿]]、[[顺天府]][[府丞]]、[[奉天府]][[府丞]]、[[太僕寺]][[少卿]]、[[大理寺]][[少卿]]、[[太僕寺]]卿、[[太常寺]]卿等职。[[道光]]十四年(1834年)由[[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道光]]十八年(1838年)任[[兵部尚书]],历[[户部]]、[[吏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协办大学士]];[[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拜[[文渊阁大学士]];[[道光]]三十年(1850年),晋[[武英殿大学士]]。仕[[嘉庆]]、[[道光]]、[[咸丰]]三朝,垂五十馀年,未尝外任,为官清正严谨,作风敢言,皇六子[[奕訢]]师傅。[[鸦片战争]]爆发,上疏力主[[禁烟]]。[[咸丰]]五年(1855年),卒于任内,赠[[太子太保]],[[諡]]'''文端'''。 ==个人评价== 卓秉恬性孝友,待诸弟友爱。与人交以诚。历仕三朝垂六十年,由科道荐仕至宰相,持身清正,群吏肃然。凡列九卿会议,必侃侃正辞,封事无虚月,往往不为用事者所喜,而始终无易行。精于衡鉴,先后典会试一,典江南、陕西乡试各一,典武会试一,所得名士如殷兆镛、冯桂芬等后并为名臣。蜀人清代显官,莫过于张鹏翮与秉恬二人,官至正一品。 工书,善诗文,著有《[[海帆集]]》。孙桐生《[[国朝全蜀诗钞]]》、徐世昌《[[晚晴诗汇]]》录有其诗。《[[清史稿]]》、《[[益州书画录]]》有传。<ref>[http://edu.bashuquanshu.com/mingxian/gudai/13011406371414.html 卓秉恬],巴蜀全书网</ref> ==其它== 秉恬兼管京尹最久,凡十有八年。时九卿会议,一二王公枢相主之,馀率占位画诺。秉恬在列,时有辩论,不为用事者所喜。子[[卓枟]],道光二十年进士,官至[[吏部侍郎]]。 ==事迹== ===关心民间疾苦=== 卓秉恬为官比较关心民间疾苦,乐于为民请命。任山东道监察御史时,发现直隶一带编查保甲,"吏役藉端索诈",于是向皇上提出京外各地编查保甲,由地方官亲自办理,以防胥吏里长敛钱的建议,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嘉庆十九年(1814),河南等省大灾,清廷诏令放赈救灾。卓秉恬了解到河南南阳府府属办赈不善,"饥民载道";四川东北境也连年遭灾,米价腾贵。他立即奏陈朝廷,伤令河南巡抚,四川总督认真解决。这期间,经他调查,全国狱讼案如山积,许多地方官拖延不办,玩忽职守,他提出两条建议:一是严捕强窃,以惩凶横;一是速结讼狱,以省拖累。清廷准予施行。 卓秉恬在长期政治生涯中清楚地看到,清政府任官制度腐败,地方官吏大多贪得无厌,以搜刮中饱为能事,他极力主张改变现状,惩治贪官污吏。在任中央监察官吏时,他上奏说:过去军营保养人员"颇多冒滥",他列举因贪赃枉法被革遣的山东曹州知府金湘和因"需索属员"、被革遣的直隶顺德知府赵对挥轻而易举地获得"捐复"的事例,要求封疆大吏在保举人员时,应考虑两种情况"其声名素好,事属因公者,准照例捐复;如因私罪降革,声名较劣之员,概不得滥行渎请。" 道光十三年(1833),陕西省已革盐知事徐登元上京控告安康知县王以铭侵吞赈款,清政府命卓秉恬与刑部官员赴陕查办。卓秉恬认真调查,查明徐登元所控,"多系挟嫌诬控";王以铭办赈报销前后不符,城堤各工程失误,并在地方滥行苛派,建议分别治罪,以振纲纪。 ===留心人才培养=== 担任大理寺少卿后,卓秉恬比较留心养成人才的"宗学"教育制度。 他认为"宗学按月考课,而与考者寥寥",推原其故,生员成绩好坏并无奖惩,又不影响个人仕进。他建议,应按各省书院章程,定期考试,严格阅卷,出榜公布成绩,连续优秀者,记名存档,国家择优录取。 他了解到,地方糜烂、偷盗、抢劫公行的原因,"总因捕役与盗贼因缘为奸,捕役藉盗贼为渔利之资,盗贼仗捕役为护身之计,……甚至不肖捕厅,非惟不能缉命,而且因以为利。捕役取财于盗,捕厅取财于役,公然议定数目,按月收受,谓之月规。"他列举直隶大名、沧州,河南卫辉、陈州,山东曹州、东昌、武定,江苏徐州等捕厅罪状,说明各地类似情况,比比皆是。 ===注意水利建设=== 卓秉恬在巡视山东时,特别注意水利建设,他曾奏报朝廷说,微山湖水,向来接济韩庄八闸和江苏邳州一带运河,一到湖水短缺年分,通往江苏的运河即告枯竭。为改变这种情况,就须要在山东、江苏两省"不分畛域,加意樽节",加强各闸水量调节工作,对河清、河定、河成等闸,"派员帮同管理"。与此同时,他把"疏通泉源"作为济运第一要务,不辞劳苦,亲自勘察泰安、兖州各地泉源,探测出新泉数十处。在他督促下,各州县对泉源资源作了深人调查,"绘图分等",共申报常年流量稳定的新泉43处。经他刻意经营,运河又恢复了生机。 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卓秉恬作了内阁大学士、兵部尚书,表现出他 忠君爱国、反对英国侵略者的严正态度。早在1839年2月(道光十九年正月),他上疏要求严禁鸦片,同时与王大臣等议奏"吸食窝贩及栽诬罪名,并员卉御纵处分共三十九条。"清廷批准执行这些禁例。鸦片战争失败,清廷与英国侵略者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例]]》,卓秉恬痛心疾首。 ===研究江防海防=== 道光二十三年三月(1843年4月),他参与研究江防海防要务,对鸦片战争后,清廷必须加强防务,警惕英国侵略者再次冒险有一定认识。他认为:拟定海防江防条例极为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将士用命"和"慎选文武",而将士是否用命,"全恃平日恩威,见敌如何决机,尤在临时措置。如果随机应变,协力同心,则自海人江,层层门户,不难制其死命"。"慎选文武",是稳定地方,安定军心民心的"第一要务",应认真办理。清廷接受了他的建议。 川、陕、鄂三省交界的老林山区,是嘉庆以来白莲教起义和各种形式反清斗争的根据地。卓秉恬对这一地区作了详细考察后上疏说"其地辽阔而跷瘠,役、粮极微。江、广、黔、楚、川、陕无业之民,给地主钱数千,即可租种数沟数岭,侨寓其中,岁薄不收则徙去,谓之棚民。所聚既多,良莞莫辨,遇旱涝时,佣作元资,一二奸民为之倡,蚁附蜂起。该州县以地方辽阔,莫可追捕,互相隐讳,追酿成大案......事已无济。且事连三省大吏,咨商往返州县奉文办理,恒在数月之后",无法得到及时镇压。他认为,"与其即一隅而专谋之,何如合三省而共议之",还建议"于扼要之地,专设大员,控制见在陕西之陕安道、四川之川东道、湖北之安襄邸荆道。"同时由三省督抚会商,统筹老林山区的防务。这一提议,得到清廷认可和三省督抚的一致赞同,充分反映了卓秉恬为维护封建统治、出谋划策镇压巴山老林白莲教起义的险恶用心。 ===受清王朝表彰=== 为表彰卓秉恬对清王朝的耿耿忠心,道光二十四年四月(1844年5月),在卓秉恬六十诞辰时,皇帝亲书"福"、"寿"字并御赐锦缎书画珍品祝寿,还赏赐他紫禁城骑马的最高荣誉。卓秉恬在皇帝身边工作,历官三朝,从未外任,达六十年之久,"有古大臣任事之风"。在有清一代的268年中,四川人在朝中官居正一品的只有3人,即华阳卓秉恬、遂宁张鹏翩、涪陵周煌。而历任最久的只有卓秉恬一人。<ref>[http://www.slnews.net.cn/whsl/2010-09/23/content_8192.htm 位极人臣的三朝元老卓秉恬],双流网</ref> ==参考资料== *《[[清史列传]]》40卷,5-10 {{-}} {{start box}} {{s-off}} {{succession box|[[朱士彦]]|[[祁寯藻]]|[[清朝兵部尚书列表#兵部汉尚书|兵部汉尚书]]|<small>道光十八年五月癸丑-道光二十年二月丁卯<br>(1838年7月11日-1840年3月9日)</small>}} {{succession box|[[何凌汉]]|[[祁寯藻]]|[[清朝户部尚书列表#户部汉尚书|户部汉尚书]]|<small>道光二十年二月丁卯-道光二十一年闰三月丙寅<br>(1840年3月9日-1841年5月2日)</small>}} {{succession box|[[汤金钊]]|[[陈官俊]]|[[清朝吏部尚书列表#吏部汉尚书|吏部汉尚书]]|<small>道光二十一年闰三月丙寅-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戊申<br>(1841年5月2日-1845年1月23日)</small>}} {{end box}} [[Category:清朝军政人物]] [[Category: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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