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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9.itc.cn/q_70/images03/20210930/d743bb2aa18c44759e6eb72f093ee2b7.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92906597_121124569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北京市学生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市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和帮助。北京市学生联合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同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北京市青年联合会。 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主旋律教育活动、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北京青年学生先锋论坛等一系列活动,在青年学生中不断掀起理论学习的高潮;通过构建学生会协作区、举办高校学生会主席论坛、创建"首都大学生新世纪英才学校"、成立"北京高等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力推动了全市范围内学生组织的建设;通过举办"首都大学生文化节"等活动,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组织广大首都青年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实现了青年学生 "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目标;通过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世界]]各国和地区青年学生及其组织的联系和友好交往,拓宽了首都青年学生的视野;团结带领全市青年学生以迎接奥运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显示了首都学子积极参与奥运、贡献奥运的愿望。 ==组织宗旨== 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ref>[https://www.sohu.com/a/548363950_114731 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搜狐,2022-05-18 </ref>,全心全意为大中学校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务。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1、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2、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参与民主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做党、政府和学校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纽带;3、引导和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4、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5、根据广大同学的特点开展学习、科研、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培养同学的多种能力,加强基础文明建设,优化成才氛围;6、开展校际交流,加强在京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各地区同学的联系,参加国际间学生和学生组织的交往,增进与各国青年学生的友谊。 ==组织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北京高等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英文]]译名为 “ BEIJING FEDERATION OF UNIVERSITY SOCIETIES ”。 第二条 本会是由北京高校学生[[社团]]自愿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团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指北京高校学生基于共同兴趣爱好自发组成、自愿参加,遵守宪法<ref>[https://www.sohu.com/a/434259846_120207624 法律法规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搜狐,2020-11-25</ref>、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促进成员个体发展、实现成员共同愿景,经所属高校批准成立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带动各会员单位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为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和社团成员的成长成才,优化学校的育人环境,弘扬先进文化,服务首都建设发展作贡献。 第六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 在学生社团中广泛宣传科学[[理论]],保证学生社团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 根据学生社团的自身特点和[[发展]]状况,制定发展规划; (三) 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服务于会员单位健康发展和共同进步; (四) 组织开展全市性学生社团活动;对会员单位社团活动进行指导; (五) 代表北京高校学生社团与国内外其他地区[[青年]]社团进行交流合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北京高等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员对象是在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国家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依靠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社团。 第八条 北京高等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是经过所属高校批准成立的,承认本[[章程]]的学生社团,有加入本会意愿,经本会确认后,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和社团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秘书处进行公布确认。 第十条 会员的日常管理由批准其成立的学校社团管理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相关活动,阅读本会有关文件; (三)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决定;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 支持本会的工作和活动; (四)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正式公布确认。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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