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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致九弟·述捐银作祭费.jpeg|有框|右|<big>致九弟·述捐银作祭费(曾国藩家书)</big>[http://img.mp.sohu.com/upload/20170722/b7acd35af43647a5a4b9a0bbe7917a88_th.pn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159118358_719636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致九弟·述捐银作祭费'''》选自《曾国藩家书》。《[[曾国藩家书]]》是曾国藩的[[书信]]集,成书于清19世纪中叶。 《曾国藩家书》章节目录:《修身篇》、《劝学篇》、《治家篇》、《理财篇》、《交友篇》、《为政篇》、《用人篇<ref>[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1206/14/53128774_799742914.shtml 《曾国藩家书》用人篇],个人图书馆,2018-12-06</ref>》。 <center>理财篇</center> <center>致九弟·述捐银作祭费</center> {{Cquote| 沅甫九弟左右: 十四日胡二等归,我弟初七夜信,具悉一切,初五日城贼猛扑,凭壕对击,坚忍不出,最为合拍。凡扑人之壕,扑人之墙,朴者客也,应者,主也,我若越壕而应之,则是反主为客,所谓致人于人者也,我不越壕,则我常为主,所谓致人而不致于人者也,稳守稳打,彼自意与萦然;峙衡好越濠击贼,吾常不以为然,凡此等悉心推求,皆有一定之理。迪庵善战,其得雇在不轻进不轻退六字,弟以类求之可也。 洋船至上海[[天津]],亦系恫喝之常态,彼所长者,船炮也,其所短者路极远,人极少,若办便得宜,终不足患,报销奏稿,及户部复奏,当日即缄致诸公,沅弟来书之意,将来不开局时,拟即在[[湖口]]之次,盖银钱所张小山魏召亭李复生诸公,多年亲友,该所现存[[银]]万余两,即可为开局用费,及部中使费,六君子不必皆到此局,但得伯符小泉,二人入场,可了办,若六弟在浔较久,则可至局中旋也,至户部承书说定费资。目下筠仙在京,以可办理,将来胡莲舫进京,主料可帮助,筠仙顷有书来,言弟名远震京师,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弟须慎之又慎,兹将原书,抄送一阅。 家中四宅,大小平安,兄夜来渐能成寐,先大父先太夫人,尚未有祭祀之费,温弟临行,银百两,余以刘国斌之赠,亦捐银百两,弟可设法捐赀否?四弟季弟则以弟昨寄之银两,提百金为二人捐款,合之当业处,每年可得谷六七十石,起祠堂,树墓表,尚属易办,吾精力日衰,心好古文,吾知其而不能多用,日内思为三代考妣作三墓表,虑不克工,亦尚惮于动手也。 先考妣祠宇,若不能另起,或另买一宅作住屋,即以腰裹新宅为祠,亦无不可,其天家赐物,及宗祭器等,概藏于祠堂,庶有所归宿,将来京中运回之书籍,及家中先后置书,亦贮于祠中。吾生平不善收拾,为咎甚巨,所有诸物,随手散去,至今追悔不已,然趁此收拾,亦尚有可为,弟收拾佳物,较善于诸昆从,后益当细心检点,凡有用之物,不宜抛散也。(咸丰八年四月十七日) |[清]曾国藩《曾国藩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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