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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戴潮春事件''' </p> |- |<center><img src="https://img.uberbee.tw/a/22/002/22002094713234635219da.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uberbee.tw/post_detail_194.html 圖片來自uberbee] </small> |} '''戴潮春事件''',或作「'''戴萬生事件'''」。[[台灣清治時期]]三大[[清代台灣民變列表|民變]]之一,也是時間最久者,自1862年起事至1865年平定,共歷時四年多。事件起因乃官府鎮壓[[天地會]](又名八卦會)所致,影響範圍北至[[大甲區|大甲]],南至[[嘉義市|嘉義]],遍佈整個[[台灣中部]]。雖然起事者為[[戴潮春]],但與事者中包含各地地主,其中以[[林日成]]、[[洪欉]]等最有勢力。 由於當時清廷正與[[太平天國]]交戰,無力理會[[台灣]]民變,加上參與事件者包含各地大小地主,在起事當地頗具影響力,因此初期清朝僅能依靠[[霧峰林家]]等地方[[鄉勇]]勢力抵抗。直到1863年[[丁曰健]]與[[林文察]]相繼赴台參戰後,戰情才急轉直下,於1865年初結束。 戴潮春事件之後,霧峰林家因建立軍功,獲得大量的[[田產]]與[[樟腦]]專賣權,一躍而成為[[中台灣]]最有勢力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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