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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張玉環案'''<br><img src="https://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20/08/e95a747841d09d87731a6951b85a61cd.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pochtimes.com/b5/20/8/6/n12312325.htm 圖片來自epochtimes]</small> |} '''张玉环'''(1967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宫圳村委会镇头岭张家村村民。1993年12月,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指控杀害同村两名男童。1995年1月,张玉环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裁定南昌中院重审此案。2001年,南昌市中院对张玉环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2019年3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ref>[http://jx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chinacourt</ref> 发出再审决定书,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建议依法改判张玉环无罪。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再审後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裡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无罪推定原则|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其有罪。至此,张玉环失去自由已达9778天,近27年,成为中国大陆已知被关押时间最长的无罪释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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