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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兵,亦稱大總戎[1],正式的名稱為總兵官,為中國明清兩朝的武官官職軍階名稱,實施期間約為14世紀末至20世紀初。該名稱於明朝為武職虛銜差遣,由勳爵兼任,公侯超品;相對文官虛銜為總督,為部堂官的差遣。清朝則通常為正二品;比敘今之軍長。清朝綠營,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及把總。
簡介
14世紀-17世紀初之明朝時期,總兵為無品級之武官官名,其統轄兵士、編制定員、位階皆無一定,通常為公侯或地方都督兼任。清朝之後,軍權歸為各省巡撫之文官,而聽從巡撫之總兵武官則改為正二品,視駐地,統轄兵員多寡相差甚多,大約於一萬五千名至數百名之譜。一般來說,清朝於全中國設有總兵定員83名,其中,陸路總兵約佔70名,水路則為13名,統轄中國內地十八省614防營約63萬兵力。
史上最有名的總兵官為「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朱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