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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金梅妄谈.红楼梦'''<br><img src="https://images.pexels.com/photos/15896384/pexels-photo-15896384.jpeg?auto=compress&cs=tinysrgb&w=1600&lazy=load"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pexels.com/zh-cn/ 圖片來自免费素材图片网]</small> |} '''《金梅妄谈.红楼梦》'''是[[中国]]当代作家金梅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金梅妄谈.红楼梦=== (一) 《红楼梦》,我今天终于读出点意思来了。以前的读,只是看情节热闹而已。或者,许是心之沁入所致。 刘心武曾探讨过秦可卿这个人物,她的出身,她的死亡。书我没读过,我想谈的是她与贾珍。 秦可卿在《红楼梦》中是朵旋开即逝的昙花。照书中的描写,秦可卿有着“风情月貌”,更是个“孝顺”、“和睦亲密”、“慈爱”、“怜贫惜贱”、“慈老爱幼”的大善人,近乎慈悲为怀的菩萨了。她与贾蓉,用她自己的话说,是恩爱有加,“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儿。”何来“红杏出墙”呢? 曹雪芹用侧面描写,或者暗示的手法告诉了我们真相。 当秦可卿刚染病时,“贾珍,尤氏,贾蓉好不焦心。”谁最急?贾珍也。“东府蓉大奶奶没了”后,“贾珍哭的泪人一般”,“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当贾政指出贾珍给可卿选的棺木“非常人可享者”,“贾珍恨不能代秦氏之死,这话如何肯听。”并且,亲自“踏看寄灵所在”,“料理出殡之事”。 照理,可卿死了,最悲伤心痛的人该是贾蓉,因为他们是朝夕相处,双宿双栖的夫妻俩。可我们看到的却是公公代替了本该丈夫所做的一切,恸哭,理后。 其实,他们的事情宁府的焦大早在第七回就“有天没日”地说出来过——“爬灰的爬灰”。我不知道这样的一个贤良之人,何以会跟自己的公公缠在一起。或许,贾珍该负大部分责任的,在这种畸形的有悖于伦理纲常的感情纠葛或者纯粹的性欲享受中,男人总比女人卑劣些。 最终,可卿悬梁自缢。判词云:“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谩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难道可卿也为此后悔或羞愧过吗? 公公和儿媳妇之间,也许从古到今就隔一条不可逾越的鸿堑,儿媳妇对公公,有的是畏惧,恭敬;公公对儿媳妇,更是严格意义上的长辈,慈祥和蔼亦不能够,只有严正和由表及里的道貌岸然。也许是传说逸闻,苏东坡不也是个“贾珍”,不过这个十有八九是人们打趣我们的苏大诗人的。至于李隆基与杨玉环的故事,却是有证有据的。“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人们愿意当作一段佳话。也是,既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天下的东西岂有不是我的呢?老子想要,儿子既比不上老子,自然该须贡献出来的。 说来说去,总觉得这样的恋情或者情欲让人心里堵得慌。感情婚姻是可以跨越年龄,却跨不过道德。是谁的就是谁的,只有这样,世界才不会乱套。 (二) 我们的宝玉曾有过下面的高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推论下去,见了男子,宝玉大约该是敬而远之的。可我们的这位小少爷不仅爱着林妹妹和宝姐姐,对于清秀的男孩子,亦是亦步亦趋的追随者。 在宝玉眼中,或许是把这些男孩子当小儿女来看的。 先是秦可卿之弟秦钟。这个男孩子“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怯怯羞羞有些女儿之态”。宝玉“自一见秦钟,心中便如有所失,痴了半日”。秦钟亦是有些“同志”倾向的,“二人你言我语,十来句话,越觉亲密起来了”。然后宝玉邀秦钟入塾读书。在学堂,又有了香怜和玉爱,“都有窃慕之意”。四人情意缱绻,只未发迹。即使如此,也被金荣讥为“贴烧饼”。 在馒头庵,小和尚智能儿“看上了秦钟风流”,秦钟“也极爱他妩媚”,“虽未上手,却已情投意合”。秦钟趁着天黑来寻找智能,“见智能独在房中洗茶碗”,“跑来便搂着亲嘴”。“一口吹灭了灯,将智能抱到炕上,云雨起来”。不料被宝玉撞见后,作者说“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是疑案,不敢篡创。”我想,这里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不言而喻”了。最终,秦钟与智能“幽期密约,含恨而别”。 秦钟因此症结送了命,临终前留给宝玉两句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孰料宝玉却未能醍醐灌顶,一如当日。 在冯紫英家中,宝玉与蒋玉菡酒逢知己。宝玉“见他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玉菡亦“情赠茜香罗”。戏剧性的结局是宝玉的爱婢袭人最后嫁给了蒋玉菡,算是姻缘前定,所谓“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是也。 即使如此,并不妨碍我们爱着这部书里的[[少年]]们。同性恋者或者有此倾向的人,总是不由自主地把自己置身于太阳的阴影里,也许整个大环境没有给他们供给适宜的水分和温度,所以他们的生活是缩手缩尾,战战兢兢的。但,存在总是[[合理]]的。我们不能渴求他人的[[思想]]理念,生活方式等与自己趋同一致,更不能横加指责和非议,除了尊重,我们无需做什么。 张国荣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演员]],[[永远]]年轻的脸庞,忧郁[[感伤]]的[[气质]],[[可惜]]英年早逝。即使知道了他是个同性恋者,我依旧喜欢他。我不会因为他选择了一种异于常人的[[情感]]依托而对他的爱打折扣,他仍是我心中耀眼的一颗星宿。 我想,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蠢蠢欲动的天使或者魔鬼,左冲右撞。向左走抑或向右走,由不得我们说了算的。他爱她,或者他爱他;她爱他,或者她爱她,都是些无所谓的事情。重要的是,正因为爱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充满了色彩,亮白、绚烂、缤纷、绮丽...... (三)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挂念。 晴雯,丫鬟群中的林黛玉。 这个女孩,因为身正的缘故,有着小小的刻薄。在三十一回中,晴雯失手将扇子股跌折,宝玉生了气后,袭人过来劝,最后说了句:“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晴雯听他们说“我们”两个字,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叫我们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哪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话虽尖酸些,却也正中了袭人的心事。袭人恼得脸紫涨,只能说明心里有鬼罢了。 在此回中,晴雯撕扇子一段,率真,烂漫的性情一览无余。宝玉本是怜香惜玉的,当听了晴雯说“最喜欢撕扇子”的戏语后,便笑着递扇子给她。“晴雯果然接过来,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嗤嗤又听几声。”然后宝玉把麝月的扇子也夺过来,晴雯撕了几半子,“二人都大笑”。这种发自肺腑的笑声相信袭人或者其他丫鬟是做不来的。 五十二回中,晴雯带病给宝玉补雀金氅衣。“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迸,实实撑不住。……少不得狠命咬牙捱着。……补不上三五针,伏在枕上歇一会。……嗽了几阵,好容易补完了,说了一声:'补虽补了,到底不像,我也再不能了!’哎哟了一声,便不由自主倒下。”力尽神危,爱惜之重,袭人何能比? 真是红颜薄命。心直口快,胸无城府的晴雯终于遭小人暗算,被王夫人逐出大观园。在宝玉来看她时,呜咽道:“……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既已枉担了虚名,便“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正是担了虚名,亦是无可如何的了。表里如一,坦坦荡荡,“抱屈夭[[风流]]”。 “花原自怯,岂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骤雨。”谁说“粗粗笨笨”,谁说“至善至贤”?可恨的“花气袭人知昼暖”!东逝水,无复向西流。多情人,想象更无怀。 (四)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袭人,丫鬟群中的薛宝钗。 “花气袭人知昼暖”,独这个名字就让人喜欢不已。况且我们的大丫鬟的确稳重[[和平]],“不会和人拌嘴”的。但这个颇有城府,心计极深的女孩子,自从跟了宝二爷,便是半个宝二奶奶了。把“争荣夸耀”之心放到箱子最底层,反倒让晴雯替她背了个大黑锅。虽“心里藏奸”,却是会耍手腕,故而在贾母,太太,奶奶们面前,口碑仍是极好的。 在第六回中,宝玉“喜袭人柔媚娇俏”,“强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袭人“扭捏了半日,无奈何,只得和宝玉温存了一番”。巫山云雨后,“袭人待宝玉越发尽职”。在此好事中,袭人该是引导着我们的宝二爷吧。 让人可气可恨的是,在抄检大观园中,无辜的晴雯反而成了“小妖精”!我想,其间袭人的功劳是不可没的。 当贾赦看中了鸳鸯,打算纳她为妾时,[[鸳鸯]]道:“……纵到了至极为难,我剪了头发作姑子去,不然,还有一死。一辈子不嫁男人,又怎么样?乐得干净呢!”这一番话袭人是万万说不出来的。她没有鸳鸯的志气,反而处心积虑地想挣个妾的名分。所以,当得知宝黛二人情深意切时,袭人怕“将来难免不才之事”,好心地旁敲侧击了王夫人一番,为以后的个人前途奠定了的[[基础]]。顺理成章的,月钱也多了,[[衣服]]装饰也有人送了。在园里的姊妹都受到牵连时,独独我们的这位大善人毫发无损——“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宝玉并不傻,袭人“心内一动”,“无可回答”。是的,恶人先告状了,恶人还能说啥? 只是,我们的花姑娘高兴地太早了些。木石盟誓固然破碎,金玉良缘却也枉谈,高贵如宝钗者尚守空房,何况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屋里人”。与鸳鸯、晴雯的结局相比,曹老先生给予了袭人太多的仁慈——嫁给了“柔情曲意”的蒋玉菡,虽未爬地太高,却终于有了个还算不错的归宿正如书中所言:“虽然事有前定,无可奈何。但孽子孤臣,义夫节妇,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 袭人,有点像金大侠笔下的岳不群。怎一个“伪”字了的? (五)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这个贾府中的“凤辣子”是朵带巨刺的玫瑰,能毒死人的罂粟。“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远看固然是个[[美丽]]的铁娘子,近之更会被她的心计和手段而折腰。从某一方面来讲,熙凤掌握了生杀大权,至少,有三个人的命葬于她手。 第一个是贾瑞。这个色胆包天的登徒子爱谁不好,偏去招惹一个红辣椒。所谓的“知人知面不知心”,该是彼此彼此的。此前熙凤固不知道贾瑞的淫心,贾瑞亦不知熙凤的毒辣——“几时叫他死在我的手里,他才知道我的手段!”于是,熙凤连设两局,让贾瑞前后冻了两晚上,还独享了“一净桶尿粪”,终于多病缠身。最终贾瑞死心不改,正照风月宝鉴而一命呜呼。[[其实]]熙凤并非洁身自好之人,却让一个觊觎自己美貌的男人枉送了性命,毒的够味。 第二个是尤二姐。“论起[[温柔]]和顺,凡事必商必议,不敢侍才自专,实较凤姐高十倍;若论标致,言谈行事,也胜五分。”可好日子并未长久,东窗事发后,二姐被熙凤偷偷赚入大观园,开始了暗无天日的[[生活]]。[[表面]]和容悦色,姐长姐短,背后却让善姐、秋桐之流恶衣恶食恶言恶语相待。尤二姐可谓“哑巴吃黄连”,“牙齿被打落往自个独里咽”,只能天天以泪洗面罢了。有了身孕后,更让一个被熙凤买通了的庸医害得流了产。借秋桐之剑,熙凤终于让二姐吞金送了命,而秋桐呢,却也难逃熙凤的魔爪。 第三个是林黛玉。应该说,熙凤是间接害死黛玉的刽子手。因为在宝钗出闺成大礼的一刻,我们的绛珠仙草魂归离恨天,而这正是熙凤一手造成的。在通灵宝玉丢后,宝玉变的痴痴傻傻,心中除了黛玉再无他人。贾母等人便要给宝玉冲冲喜,人选自然是宝钗——门当户对不说,人更是端庄贤淑。所以在“洞房花烛夜”,雪雁扶新人下轿,这在宝玉心中,新娘子[[自然]]是林妹妹了。——孰不知,一切全让凤姐掉了包。若非调包计,黛玉的香魂不会消散得如此之快。 可是,“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多行不义必自毙”。王熙凤就算再[[精明]]能干,再左右逢源,机关算尽后,便是风流云散时,终被薄情的贾琏草草埋葬了事。“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我想,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报应吧。<ref>[http://www.360doc.com/userhome/46305516 个人图书馆网]</ref> ==作者简介== 金梅,笔名我的张爱玲,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原籍[[滨州]],现居临沂蒙阴。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820 中国文學總論]] [[Category:825 中國散文論;語體文論;新文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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