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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應淦

圖片來自立場新聞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

籍貫    廣東花都

出生    1955年

性質    香港資深大律師

駱應淦[1],BBS,SC,JP(Lawrence Lok Ying-kamQ.C.S.C.,1955年),

目錄

簡介

香港資深大律師,現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成員,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前高等法院特委法官。

經歷

1955出生於香港,籍貫廣東花都,畢業於聖若瑟書院,1978年及1979年取得英國及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並於1994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1997年首次獲委為高等法院特委法官。2005年,被政府委任為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

素以辭鋒銳利、擅於盤問見稱。擅長刑事法,被稱為香港刑事大律師「四大天王」之一,與清洪包樂文王正宇齊名。其著名的門生有: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及資深大律師石永泰等。

曾多次為香港轟動一時案件作為代表律師,如:龔如心遺產案中,為華懋慈善基金的代表律師[2]2012年新地風暴貪污案中,為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代表律師[3]雨傘運動七警濫用私刑案中,為總督察黃祖成的代表律師[4]

其叔父是著名粵語片演員駱恭,大姊是香港信報創辦人駱友梅女士(亦即被譽為「香港第一健筆」林山木、筆名林行止的太太),哥哥是著名演員駱應鈞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爭議中,駱應淦認為「一地兩檢」是沒有合理法治基礎,雖然高鐵能夠帶來很多好處,但沒有法律基礎而在香港引用中國法律會令人擔心,故此希望政府收回方案,暫緩立法。他又形容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批評部分法律界人士「精英心態」和「雙重標準」是在「發爛渣」[5]

榮譽

影片

專訪大律師公會執委駱應淦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