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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伸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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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伸賢(1953年2月16日-),出生於臺灣南投縣名間鄉,前新北市政府副市長(2016年8月1日退休)。2003年至2009年任中華民國經濟部水利署署長,因任內臺中縣(已併入臺中市)后豐大橋於2008年間斷裂,遭監察院彈劾。
簡介
新北市副市長陳伸賢學經歷豐富,是一位來自基層,苦學勤奮,熱愛工作,勇於任事的水利工程專家。他擔任水利署副署長時,曾於2002年缺水危機期間,協助水資源調度及聯繫業務,使缺水風險降至最低,並匡助當年署長黃金山,完成水利法、自來水法的修訂。
於2003年至2009年任職水利署署長,任內曾規劃多項重大工程,其中「員山子分洪」的完工,讓大台北地區、尤其是汐止,從此擺脫了淹水的噩夢。
學歷
-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工程學院營建工程系工學博士(2007年6月)
- 美國科羅拉多州立大學土木工程碩士(1984年8月—1985年8月)
- 國立台灣大學農業工程學系(水利組)(1971年9月民—1975年6月)
- 台中一中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甲等考試水利工程科優等及格(1986年)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乙等考試土木工程科及格 (1978年)
- 水利工程技師檢覈及格
經歷
- 新北市政府副市長(民103.3-105.8)
- 新北市政府秘書長(民98.10-103.3)
- 經濟部水利署署長(民92.7.16-98.10.22)
-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民91.3-92.7)
- 經濟部水利處副處長(民90.12-91.3)
- 經濟部水資源局代理副局長(民90.12-91.3)
- 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執行長(民90.12-91.4)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執行秘書(民89.9-90.9)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關係處處長、勞工檢查處處長(民81.5-89.9)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檢查處副處長、綜合規劃處副處長
- 經濟部水利司簡任技正
- 臺灣省政府水利局工程員、副工程司
- 彰化縣政府建設局技佐、技士(負責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業務)
- 擔任國立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兼任講師(民74年至86年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