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阿里袞(?—1777),清朝大臣。滿洲鑲黃旗人,鈕祜祿氏。[1],字松崖。內大臣德音子。
乾隆四年(1739)至十二年(1747),歷任副都統、侍郎,湖南、山西、山東巡撫。 在山東巡撫任內,曾請蠲免或緩納山東災區錢糧。移八旗兵於寧古塔(今黑龍江省寧安縣)等地屯墾,為乾隆帝採納。
十五年(1750),擢湖廣總督,後署刑部尚書。
十六年(1751年11月14日-1753年2月24日),奉旨接替陳大受擔任兩廣總督。全名為「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的該官職,是兼轄廣西地區的兩廣地區之最高統治者,亦為清朝封疆大吏之一。
二十一年(1756),奉命以領隊大臣赴西路軍營,進至雅爾拉,與定西將軍達勒黨阿擒宰桑南札布等。
二十三年(1758),任參贊大臣,選馬三千自哈密進發以擠軍需。繼與將軍富德討霍集占,解將軍兆惠之圍。後留葉爾羌(今新疆莎車)辦事。
二十五年(1760),擢領侍衛內大臣。後歷任禮部、戶部尚書、御前大臣、陝西巡撫、協辦大學士。
乾隆二十八年,加太子太保。
乾隆二十九年,授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乾隆三十一年二月,明瑞戰死緬甸猛臘,是年二月,朝廷以大學士富察·傅恆為經略,授阿里袞及阿桂為副將軍,領兵參加清緬戰爭,途中得疫疾,傅恆令他留永昌治疾,阿里袞不肯,任內,對防務、糧運、耕種等多有貢獻。乾隆三十四年十二月,卒於軍中, 諡襄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