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司法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銀川市司法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09〕67號),設立銀川市司法局,為銀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等工作。
(二)統籌規劃立法工作,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在立法權限內,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承辦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組織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負責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市政府委託的對外合同、框架協議的審查等法律事務。負責市政府公職律師管理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
(三)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指導、監督市政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核、培訓、考試及執法證件的發放、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全市行政複議[2]、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全市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等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和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八)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
(九)指導、協調仲裁等工作。
(十)強化對納入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範圍的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
(十一)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銀川市司法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銀川市人民政府機構概況 ,銀川市人民政府機構
- ↑ 什麼是行政複議?哪些情況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搜狐,202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