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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君,是中國古代和朝鮮王朝命婦的封誥,以郡名為封號。 唐宋時為皇帝妃嬪和官員母妻的封誥,明清時專封宗室女。
女子封號
中國古代
漢武帝尊其外祖母臧兒為平原君。平原是當時郡名,為封郡君之始。
唐朝:內命婦一品母為正四品郡君,二品母封從四品郡君;四品文武官之母或妻封郡君。
北魏:皇后生母、嫡母、繼母封為郡君。
宋朝:中散大夫、大將軍、團練使、雜學士以上之母或妻封郡君,宋徽宗為淑人、碩人、令人、恭人四等;同時,郡君也是低級妃嬪位號之一。
金朝:郡侯之母或妻封郡君,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改稱郡侯夫人。
元朝:正從四品官之母或妻封郡君。
明朝:郡王孫女封郡君。
清朝:滿語稱多羅格格,和碩親王庶女、多羅貝勒嫡女亦封郡君。
朝鮮 王氏高麗:為外命婦的封爵之一,正四品。 李氏朝鮮:郡君是外命婦的封爵之一,也是宗室正室所出之女的稱號(良妾所出之女降一等,賤妾所出之女再降一等)。[1]
詞語釋義
1、婦女封號。郡君一號始於西漢,時漢武帝封外祖母為平原郡君,簡稱平原君。 《北齊書·段韶傳》:「啟求歸朝陵公,乞封繼母梁氏為郡君。」
宋·蘇軾 《故龍圖閣學士滕公墓志銘》:「娶李氏,唐御史大夫棲筠之後,晉卿之女,累封建安郡君。」
清·阮葵生 《茶餘客話》卷一:「親王正室之女為和碩格格,漢名稱郡主。側妃生者降二等為郡君。」
清·阮葵生 《茶餘客話》卷一:「貝勒女為貝勒多羅格格,稱郡君。」
參閱宋·高承《事物紀原·嬪御命婦》。
2、妓女。 唐孫棨《北里志·牙娘》:「趙為山,每因宴席偏眷牙娘,謂之郡君……他日為山自外歸,內子謂為山曰:』今日顏色甚悅暢,定應是見郡君也。』」
3 、《聊齋志異》辛十四娘篇中,一個掌管妖界的鬼仙,馮生的舅婆。因洪水爆發,郡君自己擋住缺口,犧牲了自己,後來閻羅王知道,讓郡君成為了掌管一座山上妖精的鬼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