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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浮情(四)(高學毅)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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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浮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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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浮情(四)》中國當代作家高學毅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血色浮情(四)

高劍鋒的身子陷落在圓背藤椅中,頭髮因五指的抓撓,像雀窩一樣蓬亂,四方臉上發達的咬肌一鼓一鼓。

案子陷入僵局,高劍鋒的思路就像走入狹谷的人,百般奔突找不到出口。

此案的兩個涉嫌人,一個是大哭大鬧地死不承認,一個是大包大攬地全部承認,讓人生疑。特別是藍玉蓉,與一般罪犯被審時的心理表現大相徑庭。是代人受過?像一線電光照進漆黑的峽谷,高劍鋒心頭一震。可是,為誰受過?為孔桂榮?不可能。那麼,必然還有一個沒有進入我們視野的人,使藍玉蓉心甘情願地以自己的身家性命來代他受過。那個人也許就是真正的罪犯,他和藍玉蓉有着非同一般的關係。

高劍鋒把叉開的五指插進蓬亂的頭髮里,一下一下地梳理着,好像案子的頭緒能從這蓬亂的頭髮中梳理出來似的。

周志華走進來,遞給他一個信封袋。「剛才清點舉報箱得到的。」小伙子聲音有點眇啞了。

信封是由牛皮紙粘貼而成,上面就四個字:公安局收。字是從報刊上剪下來拼貼在信封上的。這奇特的方式立即引起高劍鋒的警覺。他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用小刀啟開信封,抖抖,一張摺疊着的白紙滑了出來。白紙上面的文字同樣是由剪下的印刷體字拼貼而成:

曹國歡家的竊案系敝人所為。因所竊得的錢財數目驚人,令吾輩咋舌,頓生小巫見大巫之感。曹國歡何許人?大蠹賊也!吾何許人?小偷也。為民除害之公安局,焉能本末倒置,不擒大賊只拿小偷?!大蠹賊醜行披露之日,便是小偷攜贓款前來自首之時。敝人拭目以待。切切!

——梁上君子

看完這封非同平常的信,高劍鋒與周志華都陷入了沉思。

「從這封信可以看出,罪犯是一個老謀深算、工於心計的人,聯繫曹家現場很少留下作案痕跡來看,很可能系一人所為。」高劍鋒首先打破沉默。「如果是一人所為,這封信中所說之事就有某種成立可能。你說呢?」

周志華想了想,點頭表示贊同:「曹國歡的死,確實不那麼簡單。權力,金錢,女人,仇恨,曹國歡處於眾多矛盾漩渦的中心,說不定就是招來殺身之禍的原因。因此,如這封信中所說,'曹國歡何許人?』這個問題理應進入我們偵察的視野。」

「對!以這封信為線索,以孔桂榮為突破口,查清曹國歡的問題,爭取'梁上君子』投案自首。」高劍鋒當機立斷。

從聽到查曹國歡的經濟問題的消息起,漢延縣便成了一鍋滾開的水,舉報信、控告信紛紛揚揚地飛向公安局、檢察院。

案情的進展勢如破竹,很快便查證:

在與某地一開發商洽談地礦開發中,曹索賄50000元。

在與一個實業開發公司的成交過程中,曹收受賄賂65000元。

曹收收個體戶李××賄賂20000元。

曹向個體戶何××索賄20000元。

曹收某砂場劉xx賄賂20000元。

曹收某礦產開採場賄賂40000元。等等……

與孔桂榮等三人合夥倒賣地礦資源獲利97000元,曹分得50000元,羅分得20000元。

曹國歡與孔桂榮勾結,採用塗改賬目、開空白髮票、白條入賬等手段,貪污公款83174.87元。

在法律的威懾下,在鐵的事實面前,孔桂榮供認了她與曹國歡等人勾結,大肆進行經濟犯罪的事實。

清查結果,孔桂榮貪污、挪用公款36多元,曹國歡貪污、受賄的數目竟有80多萬元!

正義清算邪惡的一天終於到來。

那封信的技術測驗結果已出來,不出高劍鋒所料,梁上君子」不是一個等閒之輩,信封與信紙上竟沒留下一點痕跡。

「梁上君子」,你在哪裡?[1]

作者簡介

高學毅,寧夏青銅峽市人,檢察官作家書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