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友
自然之友註冊成立於1994年3月31日,是中國成立最早的全國性民間環保組織。
自然之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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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來,全國累計超過20000人的會員群體,通過環境教育、家庭節能、生態社區、法律維權以及政策倡導等方式,重建人與自然的連結,守護珍貴的生態環境,推動越來越多綠色公民的出現與成長。每一個自然之友會員都相信:真心實意,身體力行,必能帶來環境的改善。
截至目前,自然之友在北京擁有三個工作實體,在全國分布着22個會員小組,並依託具體業務推動建立了多個跨機構的行動平台。
自然之友基於其使命、願景和核心價值觀,持續推動實現核心戰略目標:「發現、培育、支持更多的綠色公民,並推動更多的自組織環保行動」。將工作領域聚焦在以下三項核心能力上:法律與政策倡導、公眾參與、環境教育。
願景
◎ 在人與自然和諧的社會中,每個人都能分享安全的資源和美好的環境。
使命
◎ 建設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平台,讓環境保護的意識深入人心並轉化成自覺的行動。
核心價值觀
◎ 與大自然為友,尊重自然萬物的生命權利;
◎ 真心實意,身體力行;
◎ 公民社會的發展與健全是環境保護的重要保證。
目錄
法律與政策倡導
環境法律與政策倡導行動致力於通過個案的實踐推進環境保護工作中信息公開的力度,擴展公眾參與的空間;推動公眾參與環境立法及政策制定;通過司法途徑有效保護環境。
我們的工作
建立環境公益訴訟民間行動支持網絡:聚焦大氣、水、土壤和自然保護區等核心議題,以自然之友為主題發起至少20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截至2016年1月),通過個案及民間行動網絡的建設,推動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實施。
深入推動重要環境立法與決策:深度參與《環境保護法》的修改,推動環境公益訴訟主體範圍擴大;推動公眾參與《大氣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案的有效修改。
重金屬污染法律倡導:通過開展實地調研、網絡學習交流,提高NGO在重金屬污染領域的法律倡導能力,推動重金屬污染問題的解決。
推動大氣污染源信息全面公開:2013年起,通過遞交申請書、信函、會談等方式先後推動京津冀及全國大氣污染源信息全面公開。2014年,重點推動大氣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及排污企業信息全面公開。
精彩案例
守護長江魚:通過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向國務院申請最終裁決、兩會提案等方式維護「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完整性,為保護長江珍稀特有魚類及其棲息地建言。[1]
雲南曲靖鉻渣污染事件:2011年10月,在長期關注環境污染公益訴訟的背景下,自然之友作為原告方之一,推動雲南曲靖鉻渣污染案正式立案,進入訴訟程序。此案被稱為「民間公益訴訟第一案」。[2]
福建南平生態破壞案:調查福建南平非法採礦造成的生態損害事件,並聯合福建綠家園提起公益訴訟,該案於2015年5月15日在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受理,成為新《環保法》實施後的首例環境公益訴訟案。
公眾行動
在公眾參與環保行動領域,自然之友整合了大氣、低碳、垃圾等多個公眾參與類項目團隊,成立了全新的「公眾行動中心」,致力於開發一系列低入口、高出口的「行動產品原型」,並通過不斷迭代升級,為各地環保行動者提供更多「面對真問題」的有效支持。
城市垃圾減量
「垃圾圍城」已成為環境議題中緊急且重要的挑戰之一。突圍垃圾問題,離不開公眾的積極參與和政府的垃圾管理規劃。
自然之友致力於推動以「減量」為本的生活垃圾管理體系建設,通過公眾教育、試點創建與調查研究,探索垃圾乾濕分類、循環利用等前端減量方式及與其相適應的後端處理模式,推動有利於垃圾問題解決的垃圾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支持性機構的發展。
支持綠色公民行動
20多年來,自然之友持續支持各地的綠色公民行動,各地誌願者小組直面當地環境問題,開展流域調查、古樹保護、低碳社區建設、綠色出行倡導、公眾環境教育等行動。這些志願者小組多數已成長為中國民間環保的中堅力量。
截至2016年7月,自然之友在全國有22個志願者小組,包括武漢小組、襄陽小組、長株潭小組、廣州小組、上海小組、鄭州小組、南京小組、深圳小組、杭州小組、福州小組、廈門小組、郴州小組、蘇州小組、紹興小組、新鄉小組、無錫小組、平湖小組、海口小組、野鳥會鶴壁分會以及位於北京的3個主題興趣小組。
自然之友根據各地會員的實際需求,通過蒲公英小額資助、會員小組學習網絡、會員開放日、環境信息可視化培訓、自然講堂等形式支持各地綠色公民的行動。
支持我們
成為自然之友志願者
自然之友的各項工作都離不開志願者的支持和協助,您可以登陸自然之友網站填寫志願者報名表成為自然之友的註冊志願者(會員),我們會在需要的時候和您聯繫;您也可以隨時關注自然之友網站、微博、微信發布的志願者招募信息。
參考文獻
- ↑ 「長江魚」危情與救贖. [2016-08-11].
- ↑ 央視「新聞1+1」報道:《公益訴訟一小步,環保一大步!》. [201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