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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信(926年―992年),原名海進,本是奚族人,年輕時勇悍,以擅射聞名。後周太祖郭威即位後,把他編在護聖軍。跟從後周世宗柴榮征討高平,因戰功升任龍捷散都頭。宋太祖趙匡胤統領禁兵時,把米信收用在軍中,得以追隨左右,於是成為宋太祖的心腹,改名為米信,署任為牙校。宋太祖即位後,補任他為殿前指揮使,升任直長。平定揚州時,米信執弓箭侍奉在宋太祖身邊,有一個散騎兵將接近皇帝車駕,米信一箭射去,一發而射中。升任殿直指揮使。開寶元年(968年),改任殿前指揮使、兼任郴州刺史。

中文名= 米信

國 籍 =北宋

出生日期 =926年

職 業= 將領

別 名= 海進

民 族= 奚族

逝世日期= 992年

官 職 =橫海軍節度使、右武衛上將軍

目 錄

1基本內容

2歷史評價

3參考文獻

1基本內容

宋太宗趙光義即位,轉任散都頭指揮使,接着兼任高州團練使。太平興國三年(978年),升為兼任洮州觀察使。太平興國四年(979年),征伐北漢時,被任命為行營馬步軍指揮使,與田重進分別督率行營諸軍。並人軍隊秘密地來進攻,米信打敗了他們,殺死敵將裴正。并州平定後,於是移兵進攻范陽。部隊回師後,因戰功提升為保順軍節度使。當時米信的宗族親屬們都在塞外,他哥哥的兒子米全從朔州跑來投歸,接見他後,讓他乘驛馬到代州,伺機把親屬們迎接來,派勁卒護送他。後來米全住了一年,邊境偵察兵很嚴格,竟然不能迎其親屬。米信慨嘆說:「我聽說忠孝不兩立,現在正想以身殉國,怎能顧及親戚呢?」向北面痛哭,誡令子侄們不要再提這件事。太平興國五年(980年),宋太宗命他與郭守贇等人一起統轄定州屯兵。太平興國六年(981年)秋,升任定州駐泊部署。太平興國八年(983年),改任彰化軍節度使。

雍熙三年(986年),征伐幽薊時,任命米信為幽州西北道行營馬步軍都部署,在新城打敗遼國軍隊。遼國率領部隊又來進攻,宋軍稍微退卻,米信獨以部下龍衛卒三百人抗禦敵軍,敵軍把他們重重包圍起來,箭如雨下,米信射中幾名敵兵,部下士卒大多戰死。到天黑,米信手持大刀,率領跟從的騎兵大聲吶喊,殺死幾十名敵人,敵軍才略微退卻,米信指揮百餘騎兵突圍得以免死。因犯失律之罪,議罪應當殺頭,詔令特地原諒他,貶任右屯衛大將軍。第二天,仍然授任彰武軍節度使。

端拱初年(988年),詔令設置方田,任命米信為邢州兵馬都部署來監督此事。端拱二年(989年),改任橫海軍節度使。米信不識字,所作所為多暴橫,皇上命令何承矩給他做副手,處理州中政事。何承矩兼管屯田時,米信就專斷放肆不遵法度,宴請犒勞軍人時非常刻薄,曾經私人買絹時,向主管計稅的官吏謊稱是官府購買逃避關稅,皇上查訪得知這些情況。端拱四年(991年),召他入朝任右武衛上將軍。第二年(992年),任判左右金吾街仗事。不滿一月,吏卒無罪被他鞭打的很多。強行購買人口和貨物,他的妻子死後買地埋葬,妄自挖掉居民的墳墓。家奴陳贊又老又病,被米信鞭打致死,此事被他的家人告發。把他送給御史審訊,米信供認。案情還未上報就去世,終年六十七歲。追贈橫海軍節度,他的兒子米繼豐,任內殿崇班、門合門祗候。

2歷史評價

《宋史》論曰:「米信所為雖多暴橫」

3參考文獻

《宋史·卷二百六十·列傳第十九》

參考資料

1. ​《宋史·卷二百六十·列傳第十九》:米信,舊名海進,本奚族,少勇悍,以善射聞。周祖即位,隸護聖軍。從世宗征高平,以功遷龍捷散都頭。太祖總禁兵,以信隸麾下,得給使左右,遂委心焉,改名信,署牙校。及即位,補殿前指揮使,遷直長。平揚州日,信執弓矢侍上側,有游騎將迫乘輿,射之,一發而斃。遷內殿直指揮使。開寶元年,改殿前指揮使、領郴州刺史。

2. 《宋史·卷二百六十·列傳第十九》:太宗即位,轉散都頭指揮使,繼領高州團練使。太平興國三年,遷領洮州觀察使。四年,征太原,命為行營馬步軍指揮使,與田重進分督行營諸軍。並人潛師來犯,信擊敗之,殺其將裴正。并州平,遂移兵攻范陽。師還,以功擢保順軍節度使。時信族屬多在塞外,會其兄子全自朔州奮身來歸,召見,俾乘傳詣代州,伺間迎致其親屬,發勁卒護送之。既而全宿留逾年,邊境斥候嚴,竟不能致。信慷慨嘆曰:「吾聞忠孝不兩立,方思以身徇國,安能復顧親戚哉。」北望號慟,戒子侄勿復言。五年,命與郭守贇等同護定州屯兵。六年秋,遷定州駐泊部署。八年,改領彰化軍節度使。

3. 《宋史·卷二百六十·列傳第十九》:雍熙三年,征幽薊,命信為幽州西北道行營馬步軍都部署,敗契丹於新城。契丹率眾復來戰,王師稍卻,信獨以麾下龍衛卒三百禦敵,敵圍之數重,矢下如雨,信射中數人,麾下士多死。會暮,信持大刀,率從騎大呼,殺數十人,敵遂小卻,信以百餘騎突圍得免。坐失律,議當死,詔特原之,責授右屯衛大將軍。明年,復授彰武軍節度。

4. 《宋史·卷二百六十·列傳第十九》:端拱初,詔置方田,以信為邢州兵馬都部署以監之。二年,改鎮橫海軍。信不知書,所為多暴橫,上命何承矩為之副,以決州事。及承矩領護屯田,信遂專恣不法,軍人宴犒甚薄,嘗私市絹附上計吏,稱官物以免關征,上廉知之。四年,召為右武衛上將軍。明年,判左右金吾街仗事。未逾月,吏卒以無罪被捶撻者甚眾。強市人物,妻死買地營葬,妄發居民冢墓。家奴陳贊老病,箠之致死,為其家人所告。下御史鞫之,信具伏。獄未上而卒,年六十七。贈橫海軍節度。子繼豐,內殿崇班、閣門祗候。

5. ​《宋史·卷二百六十·列傳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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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