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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試塊強度評定 |
砼試塊強度評定,是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對混凝土試塊送樣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評定。土建工程試驗送樣是體現展示土建工程質量優劣的一個主要途徑,砼試塊的送樣是土建工程試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時砼試塊送樣又存在時效性強,試驗報告出來後無法更改,不能補送的特點。這樣,一旦送樣出現紕漏,就會對工程造成相當大的損失。
簡介
在規範中7.4.1中明確規定用於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試塊應該在混凝土的澆注地點隨機抽取。取樣和試塊的留置應符合下面幾個規定:1.不超過100立方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2.每工作班攪拌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得少於一次;3.當一次連續澆注超過1000立方;每200 立方;取樣一次;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4.每次取樣應該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護試塊,同條件養護試塊的留置組數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評價
參加混凝土強度評定的試塊分為標養試塊和同養試塊,標養試塊是指在標養室養護的試塊,規範規定標養試塊是在溫度20±2℃範圍,濕度大於95%,養護28天;同養試塊是指在澆注現場隨機抽取混凝土製作的試塊,同養試塊是在施工現場隨機抽取並在現場依現場養護條件日平均溫度累積至600攝氏度的試塊。同時,《規範》也規定了等效的養護周期不宜小於14d。在進行高層建築施工的情況下,通常我們也要留置拆模試塊,冬季時,溫度較低,混凝土的強度發展緩慢,這就要求拆模的齡期長些,夏季時,溫度高,混凝土的強度發展較快,一般在7d的現場養護條件下,混凝土強度就能達到90%以上,可以適當的縮短拆模齡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