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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孝(明朝)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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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孝
圖片來自名人簡歷網

王忠孝(1593—1666年),明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生,字長儒,號愧兩,南埔鄉沙格村人。崇禎元年(1628年),舉進士,授戶部主事,在中央財政部門管籍帳和田賦之事。南明弘光帝時授紹興知府,辭不受。隆武帝時擢光祿寺少卿。鄭成功起兵後,即投奔鄭氏,對軍政大事多所贊劃,備受推重,在抗清復台中,出力甚多。康熙五年(1666年),王忠孝病歿於台灣,享年74歲。

基本信息

中文名:王忠孝

外文名: Zhongxiao Wang

別 名: 愧兩

民 族: 漢

出生日期: 1593年

逝世日期: 1666年

畢業院校: 崇禎元年科考

職 業: 兵部左侍郎

出生地: 福建省泉港區南埔鎮沙格村

代表作品: 《回居錄》、《孝經解》、《易經測略》、《四書語錄》等

國 籍:中國

人物簡介

崇禎元年(1628年),忠孝舉進士,授戶部主事。崇禎三年,他在河北薊州督運大通橋糧餉,,以剛直耿介無私無畏著稱。其時由朝廷派往薊州負責節制漕運的內監鄧希詔圖謀不軌,私下招兵買馬,並找忠孝索取糧餉,忠孝堅拒。希詔勒索未遂,恨之入骨,誣告忠孝有「忤旨病民而又欺君之罪」。朝廷聽信讒言,派錦衣緹騎逮治。按照慣例,如果不能滿足這些緹騎的貪慾,便會「楚毒隨之」。可是王忠孝儘其所有「不能具一餐」,官差翻箱倒篋,「磬署中不能備十金」,錦衣緹騎為其廉潔所感動。

王忠孝被押解入京後,受廷杖之刑,被縛在麻袋中以亂棍擊打。但他「猶挺閩人氣質,抗不服罪」。希詔乃以重金賄賂部里胥吏,另求可羅織此獄的人,又密謀上疏誣他貪污官倉搬運工價銀兩,欲以此治他死罪。當審訊時,他毫無懼色地駁斥說:雖然工價無開銷,但這是朝廷的財物,我怎敢私吞?這筆錢全儲存在密雲庫,有據可查。都御吏王志道及戶部屬僚等紛紛請免治罪,上意稍解,最終「改系刑部獄三載」,與黃道周、王侖初、王思任、馬思理等人同系一獄,時號「六君子」。

崇禎十七年,即清順治元年(1644年),清兵入關。南明福王朱由崧下詔授忠孝紹興知府,擢副都御吏。他感到邪正混雜,辭不受。唐王朱聿鍵稱帝於福州,是為隆武帝,召見忠孝,授光祿寺少卿,忠孝陳述光復策略,隆武帝大喜,特命巡關,賜尚方寶劍,便宜行事。但當時兵權完全掌握在鄭芝龍一人手中,忠孝無一兵一卒,他審時度勢,「回奏稱旨」。不久,桂王朱由榔即位廣東肇慶,改號永曆,詔拜王忠孝為兵部右侍郎兼太常寺卿。

王忠孝對抗清復明事業十分關心,曾先後向唐王、魯王、桂王等上疏,力圖匡復明室,並經常與鄭成功的抗清將領鄭鴻逵、鄭泰、甘輝等和唐王抗清將領張煌言、周鶴之諸人書札聯繫,其中給鄭成功書札18次,竭盡心智籌劃抗清,頗多建樹。

鄭成功在廈門設立儲賢、育胄兩館,廣納遺臣賢士。王忠孝與沈銓期、辜朝薦、盧若騰等都趨赴廈門,依附鄭成功。王、鄭意氣相投,成為知己,鄭成功多次要委以官職,並時常徵詢軍國大計,他雖未受官職,對軍國大事則時常建言,並推薦同安教諭陳鼎之子陳永華給鄭成功,說陳有「經濟之才」,即被用於參軍。後陳永華在開發和建設台灣中果然立下不朽功勳。

順治十八年,鄭成功渡海東征台灣,王忠孝與沈銓期等人留下,輔助世子鄭經守廈門,調度各島。康熙二年(1663年),與沈銓期、盧若騰等入台,得到鄭經厚待,身近鄭經四年,始終「不圖宦達,日與流寓諸人肆意詩酒,作方外客」,默默無聞地度過晚年。康熙五年病歿。

主要作品

王忠孝述作頗豐,著有《回居錄》《孝經解》《易經測略》《四書語錄》及詩集、文集等。他的遺著後人集成《王忠孝全集》,共12卷。(摘自《惠安縣誌》)[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