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采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王之采(?~1625),字心一,明朝邑(今屬大荔縣)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中進士,任清苑知縣,後改刑部主事。
基本信息
本 名:王之宷
字:一心
所處時代:明朝
出生地:陝西朝邑縣(今渭南市大荔縣)
主要成就:刑部右侍郎
身 份:東林黨
人物簡介
王之采(?-?)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平陽府蒲州(今山西省永濟縣蒲州),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萬曆二十六年,登進士。官至陝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泰昌元年,任南京太常寺卿。天啟元年,改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廵撫寧夏。隨後任兵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天啟五年,總督陝西三邊,兩年後致仕。
參考文獻
明實錄:神宗實錄 ,570卷
明實錄:熹宗實錄 ,2卷 ,78
明實錄:熹宗實錄 ,2卷
明實錄:熹宗實錄 ,11卷
明實錄:熹宗實錄 ,15卷
明實錄:熹宗實錄 ,58卷
明實錄:熹宗實錄 ,64卷
明實錄:熹宗實錄 ,81卷
《明史列傳》:之采,萬曆二十六年進士 ,官兵部右侍郎,陝西三邊總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