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朔州秧歌戲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朔州秧歌戲

朔州秧歌是融武術舞蹈戲曲於一體的綜合性民間藝術形式,流行於朔州市及周邊內蒙古南部的集寧、呼市、包頭及河套一帶,另河北張家口及陝西靠近山西的市縣也有存在。早期為廣場、街頭的秧歌舞隊表演的朔州秧歌歷史悠久,在宋代加入了武術成分,清代後期又加入故事內容,現在以舞蹈和戲曲兩種藝術形式活動於民間。

朔州秧歌戲遺產在2006年入選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目錄。

基本內容

中文名:朔州秧歌戲

申報地區:山西省朔州市

類別:傳統戲劇

遺產編號:Ⅳ-70

類型: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

又稱:踢土攤

主要用於:節慶、賀生、祝壽、筵賓

批准時間:2006年

基本簡介

朔州秧歌戲朔州秧歌是融武術、舞蹈、戲曲於一體的綜合性民間藝術形式,流行於朔州市及周邊內蒙古南部的集寧、呼市、包頭及河套一帶,另河北張家口及陝西靠近山西的市縣也有存在。早期為廣場、街頭的秧歌舞隊表演的朔州秧歌歷史悠久,在宋代加入了武術成分,清代後期又加入故事內容,現在以舞蹈和戲曲兩種藝術形式活動於民間。

藝術特色

朔州秧歌戲朔州秧歌戲是由民間歌舞演變而來,直接脫胎於「土灘秧歌」。因其就地演出,一般不登台,故而得名。「土灘秧歌」包括踢鼓秧歌和小演唱秧歌兩種。踢鼓秧歌是廣泛流傳於晉北一帶的民間舞蹈,朔州踢鼓秧歌便是其中的分支之一,因在廣場、街頭、場院「踢鼓」(踩鼓點)表演而得名,是以演員表演為主體的民間藝術,主要是在節慶、賀生、祝壽、筵賓、還願等民俗事象中表演。全部演出人員為108人,但也有30人或50人的。男角稱「踢鼓子」,女角稱「拉花」,成對表演,多扮成《水滸》、《西遊記》中的人物,表演粗獷奔放。過程有入戶拜年、廣場表演、進院祝拜、坐燈官、壓街鎮邪、燒香祭風、燈場遊園、旋旺火、接下程等一系列程式。表演分子場、小場子和過街場,各有自己的表演形式。小演唱秧歌亦稱小秧歌,演唱曲調融合了社火曲牌、廟堂音樂和民歌小調等,以歌為主,以舞為輔,往往和踢鼓秧歌交叉進行,活動多在街頭、廣場、院落,常常打開場子演出一些小劇目、選場選段或整本戲。

隨着「土灘秧歌」這種藝術形式的發展,秧歌藝人開始由一人領班,聚合周圍村莊藝人組成「攢合班」。這種班社在朔州本土音樂的配合下,把「土灘秧歌」時期的表演藝術和演出節目進一步加工、融合,編排、演出一些適合村鎮鄉民觀看的劇目,離開土灘,開始登上舞台。

《朔州志·藝文志》載清雍正五年(1727)知州汪嗣聖頒布的《禁夜戲示》中有:「朔寧風俗,夜以繼日,惟戲是耽。淫詞艷曲,醜態萬狀。正人君子所厭見惡聞。而愚夫愚婦,方且雜沓於稠人廣眾之中,傾耳注目,喜談樂道,僧俗不分,男女混淆。……養夜之間,風清人靜,蕭板之聲無遠不聞。」另據現存朔州馬邑村 《趙氏家志·記事八·唱願戲》記載:「雍正六年,希富四十始有男,許願周歲為送子娘娘唱願戲,時有亘育紅秧歌為六月六日淋生戲,於正日日戲翻舌終,將班請於奶奶廟,唱《祝願》、《劉婆送子》、《拾金》、《草場》……」朔州劉家窯舞台題壁:「雍正九年七月,議合班秧歌到此一樂,唱《安安送米》、《雙驢頭》、《趕子》、《教子》、《斬子》……」這些記載都說明朔州秧歌在清初就有一定的演出活動。

歷史傳承

朔州秧歌戲清同治、光緒年間(1862——1908),地方劇種蓬勃發展,尤其是北路梆子的興盛,對朔州秧歌有極大的影響。朔州秧歌突破了「玩藝兒」、「耍耍戲」、「三小」的局限,規模有所擴大,不僅能夠演出情節和人物都比較簡單的生活小戲,而且還演出情節複雜、角色較多的大戲,逐漸向大秧歌階段過度,如《烏玉帶》、《李達鬧店》、《老少換妻》等。

民國初,眾多的朔州秧歌班社常年演出,並擁有一批頗受歡迎的、在藝術上有較高造詣的演員。朔州秧歌成為該地區演出的主要劇種之一。20世紀三四十年代,朔州秧歌遭到嚴重破壞。農村不能正常演戲,藝人流離失所,許多班社紛紛解散,剩下的幾個班社在朔州北部和南部深山中演出。演出雖然時斷時續,但秧歌藝術沒有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下銷聲匿跡。

解放後,分散四處的藝人自願組合,集中起來,70多個攢班秧歌分布在朔縣、平魯、山陰、應縣、懷仁、神池等縣的鄉鎮,走村串鎮,巡迴演出於雁北、忻州大部分地區和內蒙古西南部、河北省張家口地區、陝北一帶,使朔縣大秧歌進入了昌盛時期,劇目除演傳統的出、會、本戲以外,還移植演出《六郎斬子》、《算糧登殿》、《明公斷》、《牧羊圈》等大型劇目。1953年國家委派有關人員協助選拔技藝較高藝人,組織起一個規模大、藝術水平高的戲班—— 朔縣新樂劇團,這是大秧歌第一個有組織的演出團體,1956年正式改名為「朔縣大秧歌劇團」,招收了第一批女演員,行當再次擴大,增加了「武生」、「刀馬旦」、「文丑」、「武丑」、「大、二花臉」、「龍套」、「校尉」等。1966年劇團被迫停演,第二年解散,藝人返鄉,一直到1970年劇團恢復,藝人們再次回團,重整旗鼓,招收了第三批學員,並在全縣成立了21個業餘秧歌劇團。「文革」結束後,戲曲獲得新生,1977年歷史劇重新返回舞台,「朔縣大秧歌劇團」先後排演了《十五貫》、《逼上梁山》等歷史劇。1979年文化部藝術研究院又為朔州秧歌傳統戲《泥窯》錄像。上世紀80年代,百姓對看戲的渴望程度繼續刺激着民間小戲的演出市場,朔州秧歌再度煥發出勃勃生機,但進入上世紀90年代後,朔州秧歌受到了多方面的挑戰,面臨嚴重的生存問題。朔州秧歌著名老藝人張元業,小名元順,藝名元順旦,朔州市城區里磨疃村人,曾拜薛宏、常海為師,20歲時隨師住秧歌班社學唱,後被朔州、應縣、內蒙古等地區的很多秧歌班社聘為青衣演員,《夜宿花亭》中的張美英、《明公斷》中的秦香蓮、《斷橋》中的青蛇是他的拿手角色。從1953年新樂劇團到1956年朔州大秧歌劇團成立,他一直擔任青衣演員,並教出白俊英等十幾位女徒弟。當地百姓有「看看元順旦,三天不吃飯」的說法。其子張福自幼隨父學藝,精通敲、打、吹、拉、彈、唱各種技藝,培訓出秧歌藝術人才100多人,是朔州秧歌優秀的傳承人。

經典作品

朔州秧歌戲朔州秧歌現存傳統劇目50多個。土灘秧歌階段只有 《拉老漢》、《割紅緞》、《打酸棗》等劇目,登上舞台發展比較成熟之後,逐漸增加「出、會、本」戲,如:《金哥報喜》、《三復生》、《三賢》等劇目。「出戲」多為獨場獨幕,「會戲」介於「出戲」、「本戲」之間。藝人和民眾根據情節和角色,習慣把這些劇目分為大戲和小戲。表現愛情生活的有《觀燈》、《嫖夜》、《王小趕腳》、《梁山伯下山》等;表現家庭生活的有《拉老漢》、《打刀》、《頂燈》、《殺狗》、《教子》、《趕子》、《三賢》、《豆腐換妻》、《花亭》、《搬窯》、《馮魁賣妻》等;表現將相宮庭生活的有《過江》、《趕齋》、《搬母》、《龍蛇陣》等;表現忠奸鬥爭的有《殺山》、《殺樓》、《劉唐下書》、《三復生》、《烈女傳》、《烏玉帶》等;具有迷信色彩的有《大上吊》、《大劈棺》、《罵經殿》、《劉全進瓜》等。這些劇目中,以道教故事和民間故事為主,生活劇居多,是當地藝人根據現實生活實際創造的,因而生活氣息濃厚,地方色彩豐富,充分表現着塞外人民的民俗民風。即使是歷史劇,也多與社會生活相關。除一部分含有黃色、迷信因素外,大多數思想健康、主持正義、觀點明朗,頌揚真、忠、善;鞭笞偽、奸、惡。尤其是「三小門」戲,關目簡單、線頭單一,演出風格詼諧嬉笑、插科打諢,形式靈活多樣,獨唱、對唱、輪唱、重唱、助唱等一應俱全,重在反映普通民眾的生活情趣,在一定程度上也展現了朔州秧歌的地方特色。

發展現狀

朔州秧歌戲20世紀80年代初,朔州當地組織起眾多業餘演出戲班,而且許多村莊都要唱戲,有的村莊一年要唱兩三次,戲曲演出市場比較廣闊。但上世紀90年代以來,城鄉發生新的變化,雖然村莊在很大程度上繼承和延續了傳統文化與生活習俗,但相對於以前,朔州秧歌卻面臨着演出市場激烈競爭的挑戰。當地的演出市場中不僅有秧歌,而且道情、耍孩兒、北路梆子等劇種同樣也受到廣大群眾的熱烈歡迎,這些劇種眾多的戲班演出直接擠壓着朔州秧歌的演出市場。除了演出市場的萎縮之外,多樣化娛樂形式的衝擊,也是朔州秧歌所面臨的市場挑戰之一。現代社會信息交流頻繁,電影、電視、網絡對傳統戲曲藝術的衝擊十分明顯,加之音樂、舞蹈、曲藝等迅速發展,文藝舞台上已形成一個「百花爭艷」的繁榮局面,各類藝術品種都會不同程度地影響和制約着朔州秧歌的生存與發展。

社會環境的變化確實能夠給朔州秧歌的演出市場帶來一定的影響,但是從根本上講主要問題還是出在自身的體制建設上。再加上近些年來隨着老一輩藝人的相繼去世,演出水平已經大打折扣;另外創編人員匱乏、劇目落伍、優秀演員流失、後備人才缺乏、劇團管理模式和運作機制不健全等因素,使得「朔城區大秧歌劇團」只能在文化局的領導下參加一些公益演出或社會活動,面臨舉步維艱的尷尬境地。

當地流行

朔州秧歌長期在當地流行,並演變為不同的藝術形式,為研究我國民間藝術的發展、流傳以及演變提供了鮮活的 朔州秧歌戲材料。朔州秧歌的發生、生存又與當地經濟、文化等有密切的關係,探究其在特定地域中的生存形態又能展現一方風土文化。但由於現代多元文化的衝擊和受表演的時限性影響,朔州秧歌與其他民間傳統藝術形式一樣,漸漸走向瀕危境地,搶救保護工作時不我待。

近些年來,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資源,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6年5月20日,朔州秧歌戲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

參考文獻

  1. 朔州秧歌戲朔州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