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罪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服罪】,讀音fú zuì,漢語詞語,意思是指承認罪責;認錯。出自《荀子·君子》。中文名 服罪 拼 音 fú zuì 注 音 ㄈㄨˊ ㄗㄨㄟˋ 釋 義 承認罪責.
【目錄】
1 解釋.2 出處.
【解釋】
1、承認罪責。2、謂認錯。也作「伏罪」。
【出處】
《荀子·君子》:「則雖隱竄逃亡之,由不足以免也,故莫不服罪而請。」《史記·三王世家》:「於是燕王旦乃恐懼服罪,叩頭謝過。」《漢書.卷七八.蕭望之傳》:幸得不坐,復賜爵邑,與聞政事,不悔過服罪,深懷怨望。唐·韓愈《賀徐州張僕射白兔書》:「人立而拱,非禽獸之事;革而從人,且服罪也。」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五十八回:操大怒,喝斬曹洪。眾官告免。曹洪服罪而退。 明·馮夢龍《警世通言·趙太祖千里送京娘》:「公子看見眾嘍羅中,陳名亦在其內,叫出問道:『昨夜來盜馬的就是你麼?』陳名叩頭服罪。」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五回:「鄭莊公覽書曰:『衛既服罪,寡人又何求焉!』」 [1] 冰心《寄小讀者》十八:「注視着那個胖大的護士,我臉上定不是一種怡悅的表情,而她卻服罪的看我一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