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邵捷春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明史·邵捷春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原文
邵捷春,字肇復,萬曆四十七年進士。崇禎二年,出為四川右參政,分守川南,撫定高、楊二氏。遷浙江按察使。大計,坐貶。久之,起四川副使,以十年秋抵成都。時秦賊已入蜀,巡撫王維章、總兵侯良柱悉眾北拒,城中惟屯田軍及蜀府護衛軍,人情愜懼,捷春啟門納鄉民避賊者。中尉奉鐕勾賊抵城下,捷春與御史陳廷謨擒擊奉鐕,而募市人、起廢將固守。賊去蜀王疏其功會維章罷傅宗龍代命捷春監軍偕總兵羅尚文擊賊明年捷春進右參政仍監軍十二年五月,宗龍入掌中樞,即擢捷春右僉都御史代之。時張獻忠、羅汝才已叛,捷春遣副將王之綸、方國安分道扼之。國安連破賊,賊遂還入秦、楚。
十月朔,楊嗣昌誓師裹陽,檄蜀軍受節度。嗣昌以楚地廣衍,賊難制,驅使入蜀,蜀險阻,賊不得逞,蹙之可全勝,又慮蜀重兵扼險,賊將還毒楚,調蜀精銳萬餘為己用,蜀中卒自是益疲弱不足支矣。捷春憤曰:「令甲失一城,巡撫坐。今以蜀委賊,是督師殺我也。」爭之,不能得。嗣昌以八月終率師入蜀,於是群賊盡萃蜀中。當是時,捷春提弱卒二萬守重慶,所倚惟秦良玉、張令軍。於是捷春乃扼水寨觀音岩為第一隘,以部將邵仲光守之。九月,獻忠突敗仲光軍,破上馬渡。十月,獻忠突淨壁,遂陷大昌。良玉、令兩軍皆覆。關隘偵候不明,防軍或遠離戍所,賊乘隙而過無人之境。嗣昌遂收斬仲光,上疏劾捷春失事。十一月,逮捷春使者至。捷春為人清謹,治蜀有惠政。士民哭送者載道,舟不得行。蜀王為疏救,不聽。敕巡按御史遣官送京師,下獄論死。捷春知不可脫,明年八月仰藥死獄中。福王時,復官,贈兵部右侍郎。 (節選自《明史·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譯文
邵捷春,字肇復,萬曆四十七年考中進士。崇禎二年,邵捷春出任四川右參政,負責把守川南,期間他招安、平定了高、楊二氏的叛亂。後來升任浙江按察使。在考核官員時,因故被貶官。過了很久,他被起用擔任四川副使,在崇禎十年秋天抵達成都。當時陝西的賊寇已經攻入四川,巡撫王維章、總兵侯良柱率領全部川兵在北面抵抗賊兵,成都城中只有屯田的士兵和蜀王府的護衛軍,人心惶惶,邵捷春打開城門接納躲避賊兵的鄉民。中尉奉鐕勾結賊兵抵達城下,邵捷春與御史陳廷謨捉拿了奉鐕,並且招募市民,起用被免職的舊將領固守成都。賊兵離去後,蜀王上書奏報他的功勞。正好這時王維章被罷官,傅宗龍接任其職位,朝廷命令邵捷春擔任監軍,偕同總兵羅尚文一起攻打賊兵。第二年,邵捷春被提升為右參政,仍然負責監軍。十二年五月,傅宗龍入朝掌管中樞,就提拔邵捷春擔任右僉都御史接替他。
此時張獻忠、羅汝才已經反叛,邵捷春派遣副將王之綸、方國安分路扼制。方國安連續打敗賊兵,賊兵於是回到陝西、湖北。十月初一,楊嗣昌在襄陽誓師,發布檄文命令四川大軍接受他的節制調度。楊嗣昌認為湖北土地廣闊,賊兵難以制服,(如果)驅使他們進入四川,四川地勢險要,賊兵無法施展,大軍追逼就能大獲全勝,又考慮四川有重兵把守險要之處,賊兵將返回荼毒湖北,就調出四川的精銳兵力一萬多人由自己使用,四川的軍隊從此更加疲弱無力不足以支撐。邵捷春憤怒地說:「依照法令丟失一座城,巡撫就獲罪。現在要把四川讓給賊兵,這是督師要殺我啊。」跟楊嗣昌爭辯,不被聽取。楊嗣昌在八月底率軍進入四川,這時各路賊兵全都集中在四川境內了。正當這個時候,邵捷春率領兩萬疲弱士卒防守重慶,能依靠的只有秦良玉、張令的部隊。於是邵捷春就扼守水寨觀音岩作為第一道關口,讓部將邵仲光駐防。
九月,張獻忠突襲打敗了邵仲光的部隊,占領了上馬渡。十月,張獻忠突襲淨壁,占領了大昌。秦良玉、張令的兩支部隊都覆沒了。關隘駐軍對賊兵的動向偵探不清楚,防軍有時又遠離防地,賊兵就鑽空子通過了沒人防守的地方。楊嗣昌於是收斬邵仲光,又上奏疏彈劾邵捷春作戰失敗。十一月,逮捕邵捷春的使者到來了。邵捷春為人清廉謹慎,治理四川實施惠民政策。(他被逮捕時)哭着送行的士人百姓堵滿道路,船無法開動。蜀王替(他)上書求救,(朝廷)沒有聽取。皇帝命令巡按御史派官員把邵捷春押送到京師,打入監牢判處死刑。邵捷春自知難免一死,第二年八月就喝下毒藥死在獄中。福王在位時,朝廷給邵捷春恢復了官職,追贈他為兵部右侍郎。[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