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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立,外文名:Ordination,基督教聖經術語。
基督教[1]是對奉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各教派統稱,亦稱基督宗教。基督教與佛教、伊斯蘭教[2]並稱三大宗教。
簡介
授予人宗教性權柄的儀式。較一般性的用法廣泛,如:神「定立」燔祭、以色列的居所、月亮和星宿、嬰兒的力量、人類政府、信徒的善行等。另如:基督「吩咐」支持傳道人;君王「下令」舉宴;保羅「吩咐」教會行事(林前七17)。該詞也可作「律例」解,如:社會法律、敬拜規例、逾越節的規例、祭司之分的規例、法律文件、聖殿的規例、敬虔習行的規例。該詞又可譯作「指派」、「制定」、「訂立」、「命令」等。現今,該詞主要用在人身上,表示人被揀選及指派作神的工作。基督也被稱為「神所立定的」審判官(徒十42),保羅也自稱「奉派作傳道的」(提前二7)
在以色列人和猶太教中
整個舊約都十分強調神按自己旨意揀選和委派人去服侍祂。祭司的職任很早期已從每一家的家主轉移至神所揀選的利未支派(民八14-19)。後來所有族內的鬥爭──撒督家族、亞倫家族、哈斯摩寧家族──都為爭奪繼承這特權。神選任利未人早自摩西的時候(民三5-10),以法蓮人撒母耳也列入被揀選的利未後裔中(代上六28),西拉赫(《傳道經》四十五6-22,約主前180)也歌頌神的揀選。正如希伯來書五章1、4節所說,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能自取,是「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是生下來就承襲這位分。第一批利未人是在會幕里,接受按手,被眾民承認(民八10、14-18)。摩西也受到神的指示,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分別為聖,在整周內進行各項獻祭(包括「為承接聖職所獻的公羊」)、穿聖袍、膏立和敬拜的儀式(出二十九;利八)。雖然聖經後來沒有其他地方記載按立利未人和祭司的儀式,但這些禮儀在出埃及記和利未記這樣詳細地記載下來,似乎顯示這些儀式後來仍維持下去。
除了祭司之外,還有先知、先知群體的設立,有時還有皇室的供養(撒上十5;王上一9、10,十八17-19,二十35,二十二5-28;王下二3、5-7)。先知的歷史可追溯至很早期(參創二十7;申三十四10;士四4;耶七25)。「先知的眾子」這詞,加上耶利米書三十五章4節隱晦的暗示,可能指先知體系也許像祭司職任一樣,有時是世襲的,但如何委派和就任則不得而知。突出的先知常與先知「學校」的先知對立(阿摩司,摩七14;以利亞,王上十八;米該雅,王上二十二5- 28;耶利米,耶二十七14-16,二十八)。這些先知都是神直接選召的,但任命的經過則沒有記載(王上十七1,二十一17;賽六;耶一;摩七15),只有以利沙是神吩咐以利亞去呼召和膏立的(王上十九16;參賽六十一1)。先知的信息真確與否並不在乎正式的任命儀式,他們宣講的真理必自昭明,他們的預言也必應驗(王上二十二13、14、26-28;耶二十八5-9)。
到了新約時代,祭司的工作主要是主持禮儀和政治活動。屬靈的教導和帶領工作則落在文士和法利賽人身上。文士是律法專家,受過正式的訓練,法利賽人是一群嚴守律法的教派。他們曾批評耶穌和門徒沒有資格和受過訓練去教導人(太十三53-55;徒四13),聖經中只有這兩處顯示他們的職位是正式被委任,且有社會上的地位。
在教會
基督教的按立也是出於神的揀選。無論耶穌或門徒,都不是來自專業的宗教階級。耶穌設立十二門徒的時候,是「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後來又強調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可三13、14;約十五16)。馬提亞的選立也是倚靠禱告和搖籤(徒一24-26)。保羅辯稱在母腹里的時候,神就把他「分別出來」,他作使徒並非由於人或借着人(加一1、15)。保羅和巴拿巴被差遣去傳道,是在一次崇拜中受到聖靈的指示;大概是透過一位基督徒先知的宣告(徒十三1-4)。同樣,提摩太初被選為保羅的助手時,也是「照從前指着你(提摩太)的預言」(提前一18、四14)。在哥林多,不同的職事,如說話、教導、治病和治理等,均被稱為「聖靈的恩賜」,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8-11;參弗四11)。以弗所教會的長老是由聖靈設立作群羊的監督(徒二十28)。神委派人的權柄在聖經里很清晰:任何出於個人意願和不法途徑,欲取得事奉的權利,必遭受最嚴厲的咒詛(徒八18-24)。
另一方面,教會於聚會中,可以「選舉」巴撒巴和馬提亞,然後將最後的抉擇交給神(徒一15、23)。眾門徒也可以選出7個管理飯食的人,帶他們到使徒面前(徒六2-6)。安提阿教會聚會的時候,在聖靈的命令下,可以差遣和打發保羅與巴拿巴出去(十三2、3)。保羅和巴拿巴也曾選立長老(十四23),又指示提多這樣做(多一5),也許提摩太也有按立長老(提前五22;這節經文可能指挽回倒退的人,但作者在這裡是提醒人不可急促行事,以免釀成醜聞)。
在路司得和以哥念的長老,遵從一位基督徒先知的吩咐,與保羅一起為提摩太按手(提前四14;提後一6);在路加的記載中,指出提摩太被選上是因為「弟兄們稱讚他」(徒十六1-3)。保羅寫信給提摩太和提多的時候,詳細地列出了教會領袖的資格和一些應有的訓練,這些教訓似取代了「聖靈的恩賜」作為按立的基本條件(提前三1-13;提後二2)。按立是神透過人進行選召,聖經中信徒皆祭司的觀念,即全教會皆被召和裝備去事奉神的觀念,可作這提示的補充(弗四12;彼前二5、9;啟一5、6)。
人參與按立的形式除了包括禱告、禁食和搖籤之外(徒一26,六6,十二2、3,十四23),有時還有「挑選」(原文是「用手選出」,起初是用舉手的形式選舉,後來是直接指出所選立的人;參林後八19及徒十四23),有時候則是眾人的意見(徒一15、23,六2-5,十三3,十六2;提前四14)。透過按手儀式顯示全教會皆同意和支持選立的人。這自古已存在的行動包含許多意義:給予祝福(創四十八14、15)、差遣和賦予權力(民二十七18-23);以祭牲代表自己(出二十九10);罪過的轉移(利十六21);治病(路四40;徒九17,二十八8);表示憐憫(可一41)。
人常常要求耶穌為他們按手,可見這動作並不限於按立(太九18,十九13)。猶太公議會歡迎新會員時,也以這簡單的手勢表示接納和認同,有時教會歡迎新人也一樣,尤其是產生疑問的時候(徒八12-17,十九6)。只有在這兩個情況之下,按手是與領受聖靈有關,卻與委任聖職完全無涉(徒六6,十三3;提前四14,五22;提後一6)。肯定的是,保羅、巴拿巴和管理飯食的人已領受了聖靈(徒九17,十一24)。保羅談及提摩太所領受的「恩賜」,並囑咐他不要忽略,卻要挑旺那恩賜,不可能是指聖靈。他在五旬節,並在哥林多時,早已領受了聖靈,卻沒有經過按手。基督賜下聖靈給11位門徒時(約二十22、23),也沒有提到按手。
另一個後期的觀念──職事的繼承,被稱為「使徒統緒」,其聖經根據只可見於舊約的祭司制度;另保羅和巴拿巴奉差遣傳道,也按立了教會的長老,可能是由這觀念來的。再者,任何稱按立可授予權力的說法,必須小心地說明(民二十七18-23是例外),因為基督曾警告人,在神的國里不要行使個人權力(太二十三8-12;可十42-44)。受按立的人應有的態度是謙卑(留意林後一24;弗三7、8;彼前五2、3)。
不過,奉基督差遣的人,都蒙主應許常有主的同在,並獲賜權柄,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8-20)。人若真誠回應神的呼召,奉獻自己的生命和恩賜,必得賞賜(來六10)。信徒彼此的代禱與鼓勵,是極其珍貴的(弗六18-20)。按立不能製造神的工人;但按新約的意義,被按立是一種權利,人在意志消沉時,可因此重新得着鼓勵。
參:「預定」。
參考文獻
- ↑ 宗教文化:什麼是基督教,第一星座網,2015-02-05
- ↑ 伊斯蘭教簡史,中國新疆,201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