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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速攝影 |
慢速攝影 是指使用1/30秒以下的快門速度拍攝照片。用慢速拍攝,可使運動的物體,在曝光 瞬間,在底片上留下移動的影像。一定程度上,這種影像是虛影,速度越快,影像虛得越厲害,從而形成以虛襯實,實中有虛,虛實相映的效果。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拍出動感,畫面有生氣。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慢速攝影 [1]
外文名稱 low-speedcinematography
發明時間 1904年
發明人 法國人布爾和諾蓋
慢速攝影
(low-speed cinematography):1904年,馬雷的學生,法國人布爾和諾蓋發明了慢速攝影。他們發覺,以慢於正常舉愉判籃頻率的片速拍攝,得到的膠片,所反映的動作比實際情況更快。這就是慢速攝影。
原理是以每秒鐘20~8格畫幅的攝影頻率攝章才盼取物質變化或物體運動鏡頭的特技攝影技術。降低攝影頻率,而放映速度仍為24格畫幅每秒,即可呈現快動作的鏡頭畫面,給觀眾以急劇、緊張、誇張的氣迎酷盛氛和印象。
技巧
使用慢速快門,照相機一般要有依託,最好能用三腳架或獨腳架使照相機穩定。1/30秒以下的各級快門速度,都是慢速度,究竟用哪一級為好,應視被攝對象運動的速度和欲表現出來的畫面效果而定。選用速度太慢,影像很可能完全虛化到模糊不清的地步,使人無法看清;選用速度太快,運動感又失去了,因此在把握不大的情形下,可多用幾檔試拍,找出最佳的一檔快門速度晚廈,既不使所拍照片影像模糊,又能表現出一定的動感。
追隨拍攝法,實際上還是使用慢速快門拍攝。它與前種方法的不同在於,前者是固定照相機,讓運動物體從照相機鏡頭前通過,在底片上留下移動的影像,後者是移動照相機,隨運動物體的運動而移動。運動物體與移動的照相機等速時,運動物體也就相對靜止了,照片上留下的影像是靜止的,而運動物體周圍不動的景物,因請刪備照相機的移動,反倒成了"運動"的景物了。這種相對運動,使原祝酷促來不動的景物,在底片上留下了虛化的移動影像,給人以動感。
追隨攝影法,常用於體育攝影,以表現出激烈競爭的運動狀態。使用追隨攝影法時,要選擇較深暗的、並有少量的亮景的景物,如樹木、人群等,用光以側逆光為好。這樣在移動照相機追隨動體時,背景才會出現明顯的線條,體現出動感。
在快門速度的選擇上,一般說,速度慢,追隨效果強烈,但技術上不太容易掌握,整個畫面會因此而模糊,沒有清晰點。因此,在選擇使用快門速度時,要綜合考慮運動物體的運動方向、運動速度以及要表現的追隨效果。
有的運動物體運動速度很快,使用的快門速度也相應要提高,有時要用到超過1/30秒以上的1/60秒,甚至1/125秒。要使追隨攝影成功,拍攝者按動快門,必須死盯住運動物體,在移動照相機的同時按動,不能因為按動快門,照相機中途停止移動。追隨拍攝方法很多,除斜向追隨外,還有縱向追隨、變焦追隨、平行橫向追隨等,大家如有興趣寒驗挨謎,不妨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