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眼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弱視眼 |
弱視眼,根據2010年中國醫學會眼科分會的最新定義,弱視主要指,在眼球、視通路沒有明顯器質性病變情況下,最佳矯正視力達不到和發育期相符的視力值的功能性疾病。例如:2歲的正常視力在0.5左右、4歲在0.8左右、5歲以上>1.0。
簡介
簡單說,弱視就是視覺功能發育受阻的症狀表現,就好像當孩子的頭上給壓了個重重的大槓鈴後,槓鈴的重量大於孩子能承受的重量:
(1)首先,大槓鈴的重量抑制了孩子正常的視覺功能發育,導致矯正視力低下;
(2)其次,視覺功能發育受抑制,又同時導致眼球運動、屈光系統等外周系統出現異常,從而形成斜視性弱視、屈光不正性弱視等多種不同類型的弱視。
對於弱視形成,"中樞發生學說"是廣泛被支持的主要學說。Wiesel、Hubel等人通過視覺誘發電位觀察弱視貓模型的研究顯示 ,弱視病變位置位於大腦視中樞。大腦視中樞的損傷抑制了正常的視覺功能發育,從而導致了弱視的形成。由於這一研究結果得到了業內的普遍支持,二人因此獲得了1981年的諾貝爾生理學獎。
評價
由於弱視病發機制和大腦功能存在緊密聯繫,使得絕大多數家長,甚至包括很多眼科醫生在內,認為弱視只是一種眼疾。但事實上,多項視覺電生理研究證實,弱視的本質是一種大腦視覺功能損傷性疾病。
我們知道,視覺系統主要分為兩部分。(1)視器官、視通路等外周系統,負責從外界獲取視覺信息;(2)大腦枕葉皮層等視覺中樞系統,負責處理視覺信息。
Wiesel,Hubel等人的研究證實,弱視病變位置位於大腦視中樞。這一研究結果顯示,由於大腦視覺功能低下,導致弱視患兒的大腦視中樞無法及時處理大量輸入的視覺信息,導致視覺信息傳導遲滯,並在臨床上表現為明顯地視覺影像模糊,無法準確地判斷物體的方位和遠近,從而形成了弱視。
弱視中的這個"弱"字就是一種對視覺功能低下的形象描述。這也意味着,弱視的危害要遠遠大於常見的近視。
(1)近視眼的視力問題來自於屈光系統異常,但視覺功能正常。近視患者可以通過驗光矯正到正常視力,不影響其參與對視力有要求的工作。
(2)由於弱視的病變位置和大腦視中樞損傷有關,導致視覺功能低下。弱視患兒的視力無法通過驗光矯正到正常值。長大後,弱視患者無法從事對視力有要求的職業,例如:工程設計、外科手術、機械加工、美工繪畫等專業。
另外,弱視造成的行動不便、眼球運動異常或者斜視等還會給兒童造成自卑、自閉等心理,嚴重影響兒童正常的心理健康,家長對此不可輕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