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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儲量是指礦產儲量分類中開採儲量和設計儲量的總和,其計算公式為:工業儲量=A+B+C。工業儲量一般作為礦山企業設計和基本建設投資的依據。
發展
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也是建設生態文明,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的主動力。只有站到以人為本的高度,才能深刻認識和領會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國有煤炭企業、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才能進一步增加發展循環經濟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增強發展循環經濟的積極性。 要正確看待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國有煤炭企業的重大意義,應做到兩個深刻認識: 首先,深刻認識國有煤炭企業的歷史和現狀。 從煤炭資源的整體開發利用看,更多的是快重於好,重數量勝過重質量,重單一增長,忽視了全面協調可持續。 [1]
歷史 煤炭作為我國主要的能源資源,建國50多年來,有效地支撐了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但在發展上也存在着不容忽視的不協調因素。上世紀80年代初,為了提高煤炭產量,提出了「有水快流」的方針,一時間,大小煤礦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這樣運動式、殺雞取卵式的低水平開採,重視了產量,忽視了煤炭企業發展的質量,它對煤炭資源的破壞、對煤炭工業的可持續發展影響都是深遠的。
現狀 然而,現在的煤炭工業又似乎在以不同的形式重複着過去。在煤炭資源的占有上,跑馬圈地,通過種種手段,取得探礦權和採礦權,破壞資源,超能力生產,采易棄難;礦井重複建設,盲目投資;大量新建礦井和電廠,構成了潛在的產品過剩危機,並造成了新的環境污染。與此同時,產業集中度依然低下,目前居中國煤炭產量前4位的企業僅占全國煤炭產量的17.34%,大量中小型煤炭生產企業無序競爭,資源回收率低下。 從國有煤炭企業的資源利用率看,與加強能源資源節約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 我國煤炭資源開採在有關回採率的規定上,只對所採煤層有具體要求,如薄煤層要求回採率不能低於85%,中厚煤層不能低於80%,厚煤層不能低於75%,而對煤田整體回採率卻沒有明確要求。受煤價上漲因素的影響,我國煤炭資源的回採率正在逐步提高,但全國各省區煤炭資源的總體回收率平均只有30%左右。而發達國家煤炭資源的總體回收率達60%-70% [2]
簡介
開採儲量和設計儲量的總稱。對固體礦產首先用礦石邊界品位圈定礦石儲量邊界,稱為平衡表外儲量邊界,然後再根據礦石最低工業品位和礦體最小可采厚度、礦體最大允許夾石厚度
等指標圈定可采邊界。在可采邊界與平衡表外儲量邊界之間的礦石儲量稱為平衡表外礦石儲量,簡稱表外儲量,即當時沒有工業價值的礦石儲量;可采界線內的礦石
改革
1959年全國礦產儲量委員會制定的《礦產儲量分類暫行規範(總則)》中對開採儲量和設計儲量的合稱。1965年由中國冶金部提出,1968年起在全國礦產儲量表中正式採用的一類儲量,是指經過地質勘探後求得的主要礦產儲量。它相當於1959年地質部全國礦產儲量委員會制定的《礦產儲量分類暫行規範(總則)》中劃分的C1級以上的儲量。前蘇聯的地質勘探工作中,通常將A(或A1、A2)、B、C1三級儲量,合稱為工業儲量,也稱詳細探明和詳細研究的儲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