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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龕是個很新的家裝名詞,在現代家庭裝修上,是一個把硬裝潢和軟裝飾相結合的設計理念,在牆身上所留出的用來作為貯藏設施的空間。壁龕是在墓穴的四壁某一壁上掏挖龕洞,一般用來放置隨葬品。此種習俗始見於新石器時代早期,河南密縣莪溝裴李崗文化遺址,曾發現九座帶壁龕的墓例。其中開掘在人架右上側墓壁上的有 4 座,在人架左腳旁墓壁上的有 3 座,余 2 座在人架右側中部墓壁上,其形制均是上窄下寬、斜壁、平底,隨葬品均放在龕內。仰韶文化尚未發現此種墓例。山東膠縣三里河大汶口文化墓葬曾發現一例壁龕墓,其壁龕有兩個,見於 288 號墓南壁下的東西兩端,一龕中發現獸骨,另一龕未見隨葬品,與裴李崗文化同類墓稍有區別。相對而言,夏商西周時期是比較流行這種習俗的,二里頭、殷墟、灃西等文化遺址均有明確的壁龕墓例。其中尤以殷墟所見墓例最多,主要發現於殷代小型墓中,但在殷墟發現的車馬合葬坑中,出於埋葬馬車的需要,也常常見到加掘壁龕妥善放置馬車的現象。夏商西周時期的壁龕設置,其作用與新石器時代基本相同,主要用來放置隨葬品。壁龕設置,從表面上看,主要是起到擴大墓室空間的作用,但其實質也可能含有一定的族屬或特定的葬俗意義。[1]
壁龕裝燈
壁龕設計原自佛龕、神龕。壁龕具有擴大室內空間的功能,這是因為凹入牆面的壁龕使人的視覺得以延伸。在壁龕內裝燈裝飾效果非常明顯,我們在珠寶首飾店裡會看到貴重物品都是放在壁龕內展示的。但是現在人們居住的樓房裡是不允許在牆面鑿洞的,喜歡壁龕設計的人們還可以用其他方式解決。
可以通過家具設計製作壁龕,這時可以把家具先設計成一個大的箱體,然後在立面上設計出一些大大小小的洞口,把電視機、音箱放在大一些的洞口中,在一些小洞裡裝上燈,用來放工藝品。
也可以在裝修時製作壁龕,例如在牆角或門的兩側。壁龕設計與隔板式家具的陳設效果大不一樣,隔板家具給人以隨意的、功能性的感覺;而壁龕設計給人莊重的、陳設性的感覺。
在壁龕內裝燈要裝俗稱"冷光燈"的低色溫燈,這種燈帶有一隻變壓器,電壓只有12V,使用壽命比不帶變壓器的長。在壁龕內要陳設玻璃、水晶、乾花等工藝品,不要放金屬材料製作的高反光製品。
作用
壁龕是室內牆面設計中的點睛之處,不論家庭還是公共環境,都可用其來改善美化環境。壁龕是在牆面上開洞,洞內兩側做暗藏光,使洞中裝飾物展現一種紗罩一樣的朦朧感,也可在洞內上方做點照明,以充分展示陳設物的精彩。壁龕洞可大可小,可長可短,可方可圓,因環境不同而各異。壁龕裝飾的重點是在牆洞的外沿四周,做出一種類似畫框的感覺,通過各種不同形式的框來襯托洞內虛空間的美,從而展示一種文化時尚。當然也可在洞內的牆面上做文章,也會產生某種新奇感。
壁龕的外裝飾用材十分廣泛,各種不同色彩紋理的木材、鐵藝、玻璃、銅材、玉石、各種色彩的防火板、鋁塑板等等。壁龕的藝術構成形式所反映的文化美學特徵,完全依靠其構成符號所表述的情調,如中國傳統的錦格,其形式穿插變換,十分容易,加之採用紅木色澤,自然流出古人的氣質,釋放出文人的芳香;那種採用木材本色的柚木、松木、乃至毛石等自然特色明顯的材質,同樣會把人拉回到田園生活中;那種自由曲線的鐵藝、柱頭、歐式門拱等等,怎樣使用,都丟不掉歐式貴族文化生活的藝術情趣;採用各種防火板、鋁塑板、玻璃、白鋼條等修飾的框架,無法掩飾年輕人對燦爛陽光的憧憬和對現實生活的熱情奔放。
詞語解釋
①、安置在牆壁內的小閣子
②、牆上的龕穴。多指佛龕。
③、有拾遺補缺或見縫插針的意思。
簡介
壁龕 bì kān
1、壁龕最早是在宗教的建築上,基本都是在建築物上鑿進出一個空間,例如:佛龕排放着佛像,教堂的壁龕根據面積大小可以擺放神像也可以鑲嵌畫框甚至可以做內窗。但在伊斯蘭教的"壁龕"卻是清真寺禮拜殿的設施之一,阿拉伯語讀"米哈拉布",設於禮拜殿後牆正中處的小拱門,朝向伊斯蘭教聖地麥加的克爾白,以表示穆斯林禮拜的正向。在阿富汗國徽主體由白色的清真寺壁龕與講壇組成,兩面旗幟位於其兩側。
2、壁龕,在現代家庭裝修上,是一個把硬裝潢和軟裝飾相結合的設計理念:在牆身上所留出的用來作為貯藏設施的空間。它的深度受到構造上的限制,通常從牆邊挑出0.1~0.2米左右。壁龕可以用來作碗櫃、書架等。它不占建築面積,使用比較方便。壁龕的位置設置必須考慮家具布置和使用方便,同時特別要注意牆身結構的安全問題。
3、壁龕的英文為"Niche",也就是"利基"。 菲利普·科特勒在《營銷管理》中給利基下的定義為:利基是更窄地確定某些群體,這是一個小市場並且它的需要沒有被服務好,或者說 " 有獲取利益的基礎 " 。 在營銷學裡的"利基市場"也稱之為"長尾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