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國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簡稱「海口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建於1966年,屬國家海洋局管轄下的海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單位原名為「國家海洋局海口中心海洋站」,2002年1月1日根據國家海洋局《關於中心海洋站和海洋站更名的通知》更名為「國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2009年12月29日,國家海洋局在海南省海口市喜來登大酒店舉行交接儀式,海口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由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代管正式回歸國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建制。
主要職責
海口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主要職責任務是:
1、貫徹落實國家海洋法律、法規及有關條例[1]和制度,依法維護海洋權益,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
2、負責所屬海洋環境監測站(點)的管理工作。
3、負責所在海域的海洋水文、氣象觀測及觀測資料編報、傳遞和海洋信息服務。
4、負責所在海域的海洋環境監測和海洋災害應急監測;承擔海洋環境、生態監測評價與保護及科研工作。
5、負責所在海域海下環境要素及風暴潮、赤潮等海等海洋災害預警報工作。
6、按照國家有關條例以及國家下達的年度環保方案的要求,落實海洋環境保護工作[2]。
7、承擔海洋工程、海域使用論證、海底電纜和管道鋪設、傾倒區選劃等海洋項目的海域使用論證以及現場調查、監測和技術服務工作。
8、負責所轄海域的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等工作。
國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組織機構
海口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下轄9個海洋環境監測台站:
國家海洋局秀英海洋環境監測站
國家海洋局三亞海洋環境監測站
國家海洋局清瀾海洋環境監測站
國家海洋局博鰲海洋環境監測站
國家海洋局東方海洋環境監測站
國家海洋局鶯歌海海洋環境監測站
國家海洋局烏場海洋環境監測站
國家海洋局西沙海洋環境監測站
國家海洋局南沙海洋環境監測站。
參考文獻
- ↑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搜狐,2020-10-09
- ↑ 保護海洋環境,我們能做什麼?,搜狐,202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