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四月二十日被以郡事入奏之命再賦二首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四月二十日被以郡事入奏之命再賦二首

作品名稱:四月二十日被以郡事入奏之命再賦二首

創作年代:南宋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岳珂

四月二十日被以郡事入奏之命再賦二首南宋著名文學家史學家、詩人岳珂作品之一。

岳珂(1183年—1243年),字肅之,號亦齋,晚號倦翁,南宋文學家。岳珂進士出身,鄴侯、權戶部尚書。岳飛之孫,岳霖之子。[1]

正文

(一)

五雲堆里望觸棱,二紀周南夢未曾。 四輩兩年勤詔札,九重一念乂黎蒸。 烽台雖有深秋燧,雁塔應無曩日僧。 豫備正須如雍國,不妨德業頌高升。

(二)

去年冬暮拜弓招,槐夏重承接畫朝。 錫馬敢期先雨露,冥鴻自愧點煙霄。 沙墀有路瞻唐表,瓦缶何堪溷舜韶。 歸郡定應遲六月,卻從故跡問凌歊。[2]

簡介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學家。字肅之,號亦齋,晚號倦翁。相州湯陰(今屬河南)人。寓居嘉興(今屬浙江)。岳飛之孫,岳霖之子。宋寧宗時,以奉議郎權發遣嘉興軍府兼管內勸農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興,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為承務郎監鎮江府戶部大軍倉,歷光祿丞、司農寺主簿、軍器監丞、司農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興。十二年,為承議郎、江南東路轉運判官。十四年,除軍器監、淮東總領。寶慶三年(公元1227),為戶部侍郎、淮東總領兼制置使。紹定六年(公元1233)元宵,岳珂在京口觀燈,作詩提到宋徽宗被俘事,被人構陷以罪。嘉熙二年(公元1238)被重新起用,官至戶部侍郎,淮東總領制置使。卒於淳祐元年後。[3]

主要作品

著有《籲天辯誣》、《天定錄》,結集為《金佗粹編》(28卷,續編30卷)。又著有《桯史》15卷、《玉楮集》8卷、《棠湖詩稿》1卷、《續東幾詩餘》、《小戴記集解》(稿佚)、《刊正九經三傳沿革例》1卷等。嘉定七年(1214),在嘉興曾主修《嘉禾志》(未成書)。《桯史》以辨明「公是公非」為目的,通過對南宋朝野各階層人物的言行的記載,表現了他對主戰派和投降派人物的鮮明愛憎。書中所載之事,大都翔實可信。如《乾道受書禮》、《(范石湖)一言悟主》、《開禧北征》等條,可補史傳之闕。其中對文人軼事的記載,詩文作品的轉錄,可資輯佚、校勘,也有助文學史研究。

所著《玉楮集》8卷,有《三恬堂叢書》本。《棠湖詩稿》1卷,有《叢書集成》本。《金陀粹編》28卷,《續編》30卷,有清刊本。《愧郯錄》15卷,有《四部叢刊》本。另有《宋少保岳鄂王行實編年》2卷,有《明辨齋叢書》本。《寶真齋法書□》28卷,有《叢書集成》本。《桯史》有《四部叢刊》影元刊本、中華書局1981年點校本。[4]

參考資料